關於舉辦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業務培訓班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8-21 17:30:36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根據《關於印發〈環境保護部2015年度業務培訓計劃〉的通知》(環辦函〔2015〕195號),我部決定舉辦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業務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時間:2015年9月7-11日(9月7日報到,11日返程)。
(二)培訓地點:全國環境保護職工療養院(遼寧省興城市濱海路30號,電話:0429-5410201)。
二、培訓內容
(一)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工作要求;
(二)《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解讀;
(三)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核算以及排污費計算;
(四)包裝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核算以及排污費計算。
三、參加人員
各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監察機構負責排污費徵收的業務負責人1人;因石化行業、包裝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核算是一項新業務,專業性較強,請各省份選派石化行業、包裝印刷行業集中的3個地級市環保部門排污費徵收業務骨幹1人參加培訓,各省份參加培訓的總人數不得超過4人。
四、其他事項
(一)各省級環境監察機構應于2015年9月1日前登錄http://www.envsc.cn網站線上報名系統(密碼:VOCXC2015)填報參加人員情況。
(二)參加培訓人員培訓費(含食宿費)由我部承擔,往返交通費用由派員單位承擔。
(三)本次培訓班將於9月7日8:00-20:00在葫蘆島北站安排接站,請乘坐火車的人員務必在線上報名系統中填寫準確的到達時間、車次及聯繫方式。
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李曉峰 (010)6655696418956305233
(二)全國環境保護職工療養院
郝碩 (0429)541020113841646395
(三)接站聯繫人
王濤 (0429)541020113998929140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