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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天價索賠”:小題大做還是正當維權?

  • 發佈時間:2015-08-18 12:54: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李棟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週之內,兩家食品企業接連選擇報警、起訴。

  7月29日,因為四包速食麵有問題,黑龍江男子李海峰向今麥郎索賠450萬。今麥郎報警後,李海峰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警方刑拘。

  8月3日,因為一則“台灣女導遊稱康師傅用地溝油”的視頻,康師傅兩天內市值損失超30億港元。康師傅憤而起訴轉發視頻的微網志網友“柯笑陽”,索賠150萬元。

  密集發生的“天價索賠”悲劇背後,是消費者和企業雙方共同面臨的困境。消費者買過期問題産品發起索賠,被警方網上通緝甚至刑拘。康師傅稱對食品謠言已疲於應付,甚至交出了商業機密等底牌,但在起訴謠言視頻傳播者時,還是被公眾指責小題大做。在食品企業和消費者互相維權時,無形中走入一個尷尬的怪圈,導致兩敗俱傷,凸顯出食品行業“軟性實力”建設的滯後。專家呼籲,應通過明確法律責任、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等經濟和法律手段解決。

   四包今麥郎速食麵 VS 450萬元

  消費者索賠食品企業 被抓

  今年7月29日晚,李海峰被黑龍江綏化市警方拘留,隨後被河北警方帶走。

  這突降的“厄運”其實源於四包速食麵。2014年12月中旬,大貨司機李海峰送貨途中買了四包今麥郎“誘惑酸辣牛肉麵”,發現醋包中有類似“玻璃塊”的異物,且已過期一年多。今年1月,他在網上找到兩家檢測機構,花費4500元對醋包檢測顯示汞超標3.6倍。據此,李海峰向今麥郎發起維權。知名職業打假人王海告訴新京報記者,李海峰今年3月初曾聯繫過他尋求建議。

  據微信聊天資料顯示,7月26日,李海峰提到在與今麥郎協商中對方同意賠償,“我要到500萬,他給250萬,最後協商到450萬。”但三天后,李海峰被警方以敲詐勒索拘留。

  而全權處理此事的今麥郎客服部負責人稱,今年5月下旬接到黑龍江明水縣食藥局通知説有消費投訴,派人到當地接受調查。“一開始他(李海峰)説要300萬,之後又拿著無檢測資質的無效報告漲到500萬,後來又降到450萬元。”該負責人説,鋻於投訴的是過期一年多的産品,今麥郎沒賠償,“給7箱速食麵讓他品嘗下”。

  事件裏最大謎團是醋包汞超標的疑惑。李海峰提供的兩份檢測報告顯示今麥郎醋包汞含量0.4594mg/kg,汞超標近3.6倍。今麥郎辦公室主任蘆海英稱,速食麵都嚴格檢驗,而出具檢驗報告的檢測機構並不具備食品檢驗資質。

  新京報記者獲悉,兩家檢測機構上海微譜化工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西安國聯品質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均已發表聲明,並未對檢測數據否認,稱分析過程是按照大型儀器的測試標準出的,“只是針對客戶提供的樣品進行重金屬含量數據採集,並未對樣品進行常規性判定。”而今麥郎的説法是,送檢的涉事産品已過期,“檢測機構沒有資質就是違規操作,不按國家標準出數據,結果就無效。”

  就在李海峰被刑拘後,外界質疑聲層出不窮,今麥郎也陷入輿論漩渦。《人民法院報》裏一篇《“天價索賠”不等於敲詐勒索》文章就指出,“天價索賠”不等於敲詐勒索,“過度維權”也有民事法律規制,無需刑法伺候。

  一段康師傅“視頻門” VS 150萬元

  企業起訴轉發視頻者 被罵

  無獨有偶。近期網上風傳的一段“台灣女導遊稱康師傅使用餿水油生産速食麵”視頻,成為輿論熱點。視頻讓康師傅兩天內市值蒸發超30億港元,即使對外公開三年來的油脂使用報告,也難以平息。

  8月3日,不堪謠言壓力的康師傅選擇向上海警方提交證據進行刑事報案外,還將轉發視頻到微網志的網友“柯笑陽”起訴到上海地方法院,索賠150萬元。

  8月14日,“柯笑陽”及所在公司上海某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召開發佈會,講述轉發微網志的經過,否認存在背後黑手。

  “柯笑陽”出示截圖顯示,8月2日11點41分,一位做化粧品生意的朋友在朋友圈發佈這段視頻。當天中午12點14分,他將其轉發到微網志上,並配有文字“提醒大家關注食品安全”。

  “沒想到會引發軒然大波”,“柯笑陽”稱,壓力非常大。自己只是轉發,“沒有添加過評論,也沒有篡改過視頻內容”。

  而康師傅則回應稱,之所以認定“柯笑陽”是因為通過公司所掌握到的資訊,最早在微網志公共平臺上發佈這一謠言視頻的人是他。“在情感上,公司絕對不願與個人對簿公堂,但作為謠言受害者,必須頂著壓力尋求法律的幫助,也是希望可以給飽受網路謠言困擾的食品企業找到一條自力救濟的道路。”

  這起事件在社交媒體引起劇烈反彈,不少用戶質疑康師傅小題大做。

  但康師傅認為,微網志和微信都是面向公眾的平臺,謠言視頻在網際網路公共平臺上傳播後,對企業的傷害更嚴重。

  食品企業 VS 消費者

  索賠與維權陷入兩難局面

  兩起涉及食品安全的“天價索賠”案發酵背後,對食品企業和消費者來説,如何合理維護自身權利、避免兩敗俱傷,成為最亟須解決的問題。

  對“天價索賠”事件,今麥郎強調稱是李海峰“一邊公佈無資質檢測報告,一邊在微網志散播今麥郎産品致癌的謠言,無奈之下才選擇報警”。

  但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公開表示,判斷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關鍵看有沒有威脅行為,且維權的前提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實受到了侵害,所曝光的問題須屬實。如果捏造事實,且借助網路大肆擴散,強迫對方滿足不正當的目的,就帶有威脅性,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財産案件根據訴訟金額或價額,除基礎受理費50元之外,還需按照訴訟標的0.5%至2.5%的比例進行繳納。李海峰如向法院提起450萬元訴訟,僅訴訟成本一項就將達42800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如果高額索賠訴求無法獲得法院支援,消費者需自行承擔相對應的高額訴訟費用,這會倒逼消費者進行理性維權。“企業遇到高額索賠時也應傾聽維權訴求,並提出公平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解決方案,不宜簡單一概視為敲詐勒索而訴諸刑事手段”,完全可以在法治和理性的軌道上來化解糾紛。

  而康師傅“天價索賠”首發事件中,康師傅稱自己飽受謠言之苦,唯一能做的只剩用法律還清白。而“柯笑陽”和所在公司稱,不知康師傅150萬元索賠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岳屾山説,“轉發者有義務核實所傳言論、視頻的真實性”,即使是普通人也要有起碼的判斷,“如果轉發不經核實的資訊造成了傷害,就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後果。”

  事實上,食品安全的維權與索賠,在國外有更嚴格的規定。在美國,阿拉巴馬州、亞利桑那州、得克薩斯州等在內的13個州通過了《食品詆毀法案》,個人不能隨意指責食品安全問題,如對肉類、家禽或者生海鮮中的細菌所引起的健康風險等發表評論,除非有非常確鑿的證據。同時,食品企業可依據該法案以誹謗的名義起訴對他們的批評者,具體形式包括:不當的出版物、文章、刊印、標記或圖片等,一切能破壞食品生産的個人或者組織聲譽的行為。

  ■對策

  應引入食品安全責任險

  與之對應的是美國成熟的産品責任保險制度。根據《美國産品責任法》,學校、醫院、食品零售商、農貿市場在內的大型餐飲機構要求其食品供應商購買食品責任保險。若因食品消費、加工環境、售賣環境、處理條件、分銷過程等因素給消費者帶來傷害,食品責任保險可提供保護。

  在歐洲也有類似眾保模式。但在歐盟國家賠償體系中,並不承認懲罰性賠償原則,受害一方通常通過社會保障獲得賠償,只有當國家提供的福利不足以補償時,才由産品責任保險提供補償。

  在國內,針對公眾索賠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也在逐步推進。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今年2月,中國保監會、食安委、國家食藥監總局聯合印發《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在食品安全領域將引入保險制度,由食品生産廠家投保,出現風險後由保險資金賠付。

  目前,浙江、上海等地已率先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地方性試點。中央財經大學食品藥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偉表示,在食品安全強制險上,國內外普遍缺乏成熟經驗,“其複雜程度遠高於交強險,目前並無可借鑒方案,將來可能選取嬰幼兒食品、校園食品等作為試點,再逐步推進。”新京報記者李棟 實習生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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