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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雛軍再為自己“伸冤” 向海信科龍等索賠489億

  • 發佈時間:2015-08-18 03:31:45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春暉

  8月17日,原科龍電器董事長、廣東格林柯爾創始人顧雛軍召開出獄後的第二場發佈會,繼續為自己“申冤”。顧雛軍説,7月21日,突然收到了佛山中級人民法院通知,其起訴海信科龍等八被告鉅額賠償的民事訴訟案件被受理。

  發佈會上,顧雛軍對記者提問有問必答,但他強調,自己年事已高,記性不如從前好,希望問題一個一個來。

  顧雛軍在民事訴訟案件中提出五個訴求,包括駁回海信科龍、江西科龍、廣東科龍等八被告的所有執行分配請求;判令八被告返還已收取的全部執行款;判令海信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海信空調有限公司、海信集團有限公司賠償顧雛軍及格林柯爾係公司等直接經濟損失至少為489.61億元;解除對顧雛軍及格林柯爾係公司的財産保全措施等。

  其中,顧雛軍及格林柯爾所要求的489.61億元賠償額包括:199.7億元,雙高效空調專利的侵權損失;150.51億元,五家上市公司的股權損失;139.4億元,科龍係16個惡意非法訴訟導致銀行為了實現債權,強行拍賣他和格林柯爾集團的土地、廠房、房産和設備的損失。

  顧雛軍説,“我們的證據非常充分,雙高效空調專利是我的個人專利,也有專利證書,這沒有爭議”。因此,他對199.7億元的專利侵權索賠非常有信心。

  7月21日,佛山市中院已經受理了該民事案件。“在這以前,我和廣東格林柯爾的財産多次被執行,我多次提出異議,都被拒絕,多次提起訴訟,佛山法院都不受理”,顧雛軍在書面材料中寫道。

  顧雛軍于2005年被捕,2008年因虛假註冊、挪用資金等罪一審獲判有期徒刑十年。2012年,顧雛軍提前獲釋,幾天后在北京朝陽區舉辦新聞發佈會喊冤。2013年,顧雛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刑事案件申訴,最高院于2014年1月將案件發回廣東省重審,目前延期7次。

  經過多年申訴,廣東佛山法院在7月21日受理了顧雛軍關於財産執行分配方案異議的民事起訴。

  8月17日,海信方面回應新京報稱,已獲悉法院立案的事實,但接受公民訴訟是法院的義務。海信以往訴顧先生的系列案件事實確鑿,證據真實充分,法院判決依法依規。顧先生濫用訴訟權,併發表子虛烏有毫無事實之言行,已形成對海信的詆毀,我們保留對其起訴的權利。

海信科龍(000921)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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