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向海信科龍等索賠489億 廣東佛山中院已立案
- 發佈時間:2015-08-18 07:55: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天下午,格林柯爾係創始人、科龍電器原董事長顧雛軍在北京再度發聲,稱已提起訴訟,向海信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海信空調有限公司、海信集團有限公司等八被告索賠他及格林柯爾係公司直接經濟損失至少489.61億元,7月22日,廣東佛山中院已正式立案。
出獄後一直忙於平反
昨天的發佈會吸引了數十家媒體記者前來參加。顧雛軍講述了當年入獄始末。他自稱,2002年,原科龍電器連續2年虧損超過10億元,瀕臨破産。他受廣東順德市政府邀請,收購了科龍股權。此後,科龍經營狀況呈上揚趨勢,銷售額逐年翻番。
顧雛軍回憶稱,2005年,受相關利益集團人員構陷,他身陷牢籠。2006年,海信成為了科龍最大的股東。2008年1月30日,廣東佛山中院一審以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挪用資金罪三罪並罰,決定對顧雛軍執行有期徒刑10年(此前已被羈押2年),並處罰金680萬元。
2012年9月6日,顧雛軍正式出獄。2013年,顧雛軍向最高法就其經濟犯罪案提起申訴,最高法受理後發回廣東省高院再審。2014年1月17日,廣東省高院立案。但截至目前,顧雛軍只收到了7次延期審理通知。最後一次通知稱今年10月24日立案。
索賠489億元損失
昨天是顧雛軍出獄後為自己平反召開的第二次新聞發佈會,這次是對海信科龍等八被告提出鉅額賠償的民事訴訟狀案件進行説明。顧雛軍稱這起民事訴訟主要有5項訴求:一是駁回八被告中部分被告的所有執行分配請求;二是判令部分被告返還已經收取的全部執行款;三是判令部分被告賠償他及格林柯爾係公司等直接經濟損失至少489.61億元;四是撤銷佛山市中院作出的相關民事判決書,駁回科龍係公司的訴訟請求;五是要解除他及格林柯爾係公司的財産保全措施。
489.61億元的賠償請求,堪稱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金額的民事賠償案。7月22日,佛山中院正式立案。
截至記者發稿,海信科龍並未對此案進行回應。
指責佛山中院違法
顧雛軍稱,2005年,他失去自由之後,佛山中院針對他及格林柯爾的16個民事判決程式嚴重違法。首先,這16起民事訴訟發生在他被羈押于佛山當地看守所期間,他多次書面申請參加庭審,但一審法院既未批准也沒有作出裁定,更沒有讓他參加庭審,最後缺席判決。其次,一審判決後,他提出了上訴,同時提出緩交或免交訴訟費,以及從佛山中院被查封的6.8億元現金中優先支付上訴費等申請,但二審法院最終以沒有收到上訴費為由駁回了上訴,導致他的上訴權被非法剝奪。
顧雛軍還指責佛山中院違法劃轉了應當匯入廣東格林柯爾賬戶的科龍股權轉讓款6.8億元,並將格林柯爾的這6.8億元股權轉讓款在銀行進行理財,最後卻只按活期利息計算給格林柯爾,導致他和格林柯爾的合法利益被嚴重侵害。
此外,顧雛軍還公開舉報已經落馬的最高院原副院長奚曉明插手上述16個民事判決。
據媒體報道,經濟學家、國家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吳敬璉表示,要通過混合所有制推動國企改革,必須重樹民營企業家信心,對過去相關的冤假錯案進行平反,其中包括顧雛軍案在內的一系列案子有必要重審。
京華時報記者
施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