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欠債 百姓怎成還款人?
- 發佈時間:2015-08-17 15:1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法制晚報--有話要説
雲南26條高速路16日起將調高收費標準。對此,市民們議論較多。雲南省交通部門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解釋了調高收費的原因:經營困難、發展困難、籌資困難、引資困難以及補助困難。
雖説用“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辦法籌措公路建設資金,建設經營性公路,打破了單一的政府投資體制,對改善交通狀況確有幫助。但是,因涉及民生,全省一次性多達26條的高速公路集體漲價很是不合時宜。
消法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司機與公路收費方之間就是消費合同關係,公路方未經溝通的漲價行為有違約之嫌。
此外,高速公路仍具備公共服務的性質,在決策時應考慮公眾意見,維護百姓知情權。而此次雲南公眾在對公路投資成本、收費收入與合理回報到底是多少,公路企業到底該拿多少錢還貸,多少錢養人,多少錢用於“三公消費”,並不知情的前提下,被要求為之買單,難免質疑其提價行為的合理性。
高速公路收費漲跌可以理解,但需事先經過嚴格的價格聽證。讓相關部門要擺事實、曬賬本,讓聽證代表和公眾評判成本是否虛高,支出是否合理。交通部等部委也要介入調查,論證漲價理由是否充分;若理由不成立,則要啟動問責程式。高速公路維護,百姓不能成了唯一買單人,更不能成了民生不能承受之重。葉祝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