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設施用地可向工業園區閒置地挖潛
- 發佈時間:2015-08-13 04:32:39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馮克
今年入夏以來,全國多地遭遇連續降雨,給不少地方夏糧收曬製造了不小的麻煩。按理説此時烘乾機械應該派上大用場,但筆者日前在江蘇等地走訪時發現,不少新型經營主體反映農機購置補貼讓他們買得起農機卻沒場地安置,糧食烘乾設施以及糧食、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的用地難題亟待解決。
南通市通州區的天泰糧食種植專業合作社為附近幾個鎮的近6000畝糧食提供全程服務,病蟲害專業化防治更是超過13800多畝。由於合作社農業機械種類多、數量大,特別是原有兩台烘乾機械已經不能滿足生産需要,去年,合作社理事長孫洪箭準備利用南通市補貼建設糧食烘乾中心的好政策多上4台烘乾機械,可找到合適的配套設施用地卻成了難題。
老孫的烘乾中心前後一共經過了7個多月的土地報批。“多虧了127號文”,老孫説,當地政府最終將附近一個工業園區原本是垃圾填埋場、後來規劃為綠化用地的閒置地批給了合作社。現在,天泰合作社1440平方米的烘乾中心已經建成投入使用,還有4230平方米的地等待建設農機庫房、臨時儲糧庫等設施。
老孫口中的“127號文”正是國土資源部和農業部于2014年9月底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支援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明確支援解決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産所必須的配套設施用地問題,規定南方種植面積500畝、北方1000畝以內的,配套設施用地控制在3畝以內;超過上述種植面積規模的,配套設施用地可適當擴大,但最多不得超過10畝。
雖然允許配套建設的政策有了,可設施建設用地從哪兒來?筆者認為,南通市通州區這種向工業園區的閒置用地挖潛的做法值得鼓勵。
長期以來,“工業園區用地激增,圈而不建浪費嚴重”等新聞常見於媒體報道,工業園區“揮霍”土地現象並非個例,其粗放低效的土地利用形勢較為嚴峻,多地存在“多圈少建、圈而慢建、圈而不建”等現象。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等明文規定,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連續兩年未使用的應無償收回。在當前轉方式、調結構的背景下,筆者建議有關部門應當對全國各地的各類工業園區進行一次高品質的“體檢”,將那些低效利用的工業園區土地進行有效整合與盤活,清理出可利用土地。如此,不僅農業配套設施建設用地有了著落,不必要佔用良田熟土,也能夠復耕出不少珍貴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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