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兩年多僅推廣新能源車57輛
- 發佈時間:2015-08-13 01:00:2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自2010年列為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及示範城市以來,海南省海口市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廣新能源汽車,但受頂層設計缺乏、補貼方式滯後、充電設施建設滯後、推廣機制不靈活四大難題,效果並不理想。
試點考核挂“零”
作為新能源汽車試點以及推廣運用示範城市,海口有著獨特的優勢,也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推進工作卻不夠理想。
海口市自2010年經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聯合批准為國家第二批“十城千輛”新能源汽車推廣試點城市以來,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十城千輛”收官後,鋻於新能源汽車科技含量高、輻射面廣、産業鏈長,對區域經濟帶動大等突出特點,同時伴隨著新能源汽車産品性能的不斷提高,海口乃至整個海南也在加速健全新能源汽車産業鏈,搶佔汽車産業制高點,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化進程,並曾考慮將海南省作為整體,申報新能源汽車示範島。
然而,理想豐滿現實骨感。一個突出表現就是,海口市在2013年被列入國家39個推廣運用示範城市(2013-2015)之一以來,截至目前僅完成新能源汽車推廣57輛,距離規定3年完成5000輛的推廣運用目標相差甚遠,名列全國第36位。在2014年11月國家工信部公佈的39個試點城市推廣成績單上,海口市考評成績為零,即當時的統計考核,歷時一年多後5000輛的推廣目標並未完成一輛。目前完成的57輛還是2014年考評時的數據。
“由於受多方因素的影響,近幾年海口市以及整個海南省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確實不理想。”海口市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相關負責人表示。
面臨四大難題
記者走訪有關部門發現,海口市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運用之所以在2013年以後出現停滯不前的局面,主要受頂層設計缺乏、補貼方式落後、充電設施建設落後等四大難題的影響,這也反映了整個海南新能源汽車推廣運用的困局。
一是沒有科學的頂層設計和統籌安排。新能源汽車大規模的推廣運用需要基礎設施規劃、線路規劃、投資安排、實施計劃、運營管理、維修養護、財稅支援以及檢測考評等一系列環節的統籌安排,同時建立常態化、長效的體制機制,但海口在這些方面還未跟上,頂層設計缺乏。
二是推廣運作機制不夠靈活高效。海口市科工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海口目前處於鬆散被動管理的狀態。科技、工信、交通、財政等部門對海口規劃、指導、支援不夠,對推廣應用情況掌握不清。
三是充電設施建設滯後。目前,海口市僅建有2座充電站和40多個充電樁,遠遠滿足不了未來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需要。加上市區已基本沒有空余建設用地,充電點大多選擇在市郊,給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帶來很大不便。
四是補貼方式滯後。據介紹,在補貼策略上,常州、蘇州、武漢等內地城市的地方財政補貼只要審核結果網上公示無異議後就會直接由地方財政撥付給運用企業。而海口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省、市級財政補貼都要等中央補貼資金年度清算結束之後,再由企業向省、市兩級政府提交補貼申請,經批准後才能發放。因中央補貼資金是年度清算,若等中央補貼年度清算結束之後才向地方財政提交申請,就會拖延補貼資金的發放時間,挫傷運營企業積極性。
應多措並舉破題
海南省有關部門和人士建議,應抓住國家當前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戰略的有利時機,在積極抓好海口市推廣試點推廣應用的基礎上,從六個方面著手,爭取將全省納入推廣試點範圍,建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範省。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結合海南省正在推進的“多規合一”,儘快制定包括全省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規劃、推廣應用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等各項規劃,進一步明確海南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方向。同時加強政策研究,對接上級現有政策,結合海南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引導業內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促進新能源汽車及其關聯産業推廣應用和研發生産的良性互動。
二是加強政策扶持力度。積極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城市財政補貼政策,解決海口市前期推廣工作中的省級財政資金缺口。擴大公共機構採購新能源汽車規模,拓展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領域。在充電設施用地、用電和充電價格以及購買消費等方面落實國家政策、給予特殊支援。
三是加快配套設施建設。結合“多規合一”改革試點,按照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佈局規劃,與城市建設、土地利用等規劃銜接。海馬汽車研發本部副本部長周道輝表示,在提升和完善現有充換電站的基礎上,加快新的充換電站、充電樁及輔助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同時鼓勵引導第三方企業進行充電樁建設及運營,逐步構建佈局合理的充電設施服務體系。
四是探索運營模式。江蘇常州市通過引進多家外地成熟企業,採用多種模式推廣和運營新能源汽車,目前已經形成整車銷售、融資銷售、分時租賃、整車租賃等運營模式。並在充電設施建設方面,開創性地實施了“眾籌建樁”、“自建分享”兩種建設模式。周道輝表示,海南可學習借鑒常州等各地經驗,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運營機制,引入多種資本,減低建設和使用成本。
五是加強産業引導。利用海南本地車企的現有技術基礎和市場積累,鼓勵企業加強整車以及電池、電機、關鍵零部件的研發生産。在符合全省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積極引進有競爭力的優勢企業,科學佈局、提高新能源汽車的研發、製造實力,推動産業發展。
六是優化發展環境。簡化充電設施建設立項及項目竣工驗收手續。加強天然氣的統籌供應力度,逐步解決車輛加氣難問題。同時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輿論引導,形成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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