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甲級資質審批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8-11 09:29:42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1號)的規定,經審查並公示,下列單位(名單見附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甲級資質獲准換證,現予公告。
請獲准換證的資質單位從即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週六日除外)到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辦理領證事宜。領證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單位介紹信、政務大廳材料接收單及原證書正副本領取新資質證書。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聯繫單位及電話:
地質環境司 010-66558322
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 010-66558739
附件:獲准換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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