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緣何暫停海岸帶開發審批
- 發佈時間:2015-08-10 07:14: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大波關於海岸帶的新聞近期涌入海南居民的眼簾,如暫停海岸帶控制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批,如全省範圍內的海岸帶專項檢查等等。
海南知名評論員矢弓用一篇題為《海南有多少海岸線可開發?》的部落格文章回應對此新聞的感想。實際上,海南近期關於海岸帶的一系列新聞背後,折射的是當地政府正在加快推進中央批准的“多規合一”試點進程。
7月底,海南省海洋漁業廳、海南省住建廳、海南省國土資源廳、海南省發改委等四大核心政府部門聯合發佈了一份通知,該通知題為《關於暫停審批海岸帶控制範圍內建設項目的通知》,要求在海岸帶控制範圍內(沿海區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線起向陸地延伸200米範圍),重大基礎設施和重要公益性項目“一事一議”,科學論證,按程式審批;暫停其他經營性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審批。
這一通知並未規定何時恢復新的審批,但明確了要在《海南省總體規劃》頒布實施之後。
而在暫停審批海岸帶開發的大致同一時間,海南省政府辦公廳也于7月17日印發了海岸帶保護與開發專項檢查的通知。這一通知的目標很明確:摸清本島沿海1823公里海岸帶保護開發情況,全面清理和依法查處違反《海南經濟特區海岸帶保護與開發管理規定》進行開發建設的行為,為推進海南省“多規合一”和濱海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提供支撐。
檢查時間定於2015年7月20日至8月20日。檢查的一些結果很快見諸海南媒體,如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的“三灣”等地被檢查的48家酒店、公寓等沿海房地産項目中,有不少涉嫌違規違法建設、致海防林損毀的情況遭曝光。
無論是海南四大核心部門暫停海岸帶審批的通知,還是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海岸帶檢查的通知,其內容中均明確指出係為海南省總體規劃、海南省“多規合一”試點服務。
什麼是“多規合一”?為什麼沒有省級規劃部門的海南省要推出全省的總體規劃?
新華社6月初的報道已現端倪。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上,海南省就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開展省域“多規合一”改革試點獲得會議同意。
所謂的“多規合一”是指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多個規劃的相互融合,解決現有這些規劃自成體系、內容衝突、缺乏銜接協調等問題。
海南省人民政府的官方網站顯示,海南省成立的“多規合一”領導小組至8月初已召開了四次會議,每次會議均由海南省政府主要領導參加,討論的內容涉及生態紅線劃定、功能分區和産業園區佈局、基礎設施規劃佈局等。
這些會議披露的內容顯示,未來的海南島,要開發與建設,必須遵從全省統一將要出臺的大規劃,各個市縣的小規劃因此將面臨巨大的變化。
公眾雖然從當前披露的資訊中難以窺見“多規合一”的全貌,但海南省7月底一次重要會議的材料,揭開了海南省對當前加速推進“多規合一”的部分面紗。
這份材料題為《關於紮實推進省域“多規合一”改革情況的説明》(以下簡稱《説明》),由海南省常務副省長毛超峰宣讀。
《説明》證實,開始於今年3月份的“多規合一”探索目前已編制完成了《海南省總體規劃》戰略規劃,生態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消耗上限、城市發展邊界等32個專題、12個産業已基本完成了深入的研究。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説明》中發現,《海南省總體規劃》設定了各種紅線、底線、上限、邊界。《説明》稱:海南推進“多規合一”改革的重點即是突破行政壁壘和地方利益的藩籬。“從過去規劃編制和實施的情況看,由於規劃依據的法規體系、規範標準、編制實施制度、行政壁壘等不同,各市縣、各部門都堅持各自規劃的合理性和本部門利益,造成規劃交叉、衝突、打架、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等問題”。
負責“多規合一”的相關人員發現,在《海南省總體規劃》編制過程中,規劃各自為政的問題突出。《説明》舉例説:“全省基本農田規劃與林地保護規劃重疊面積1026平方公里,城鄉規劃與林地保護規劃重疊面積1333平方公里,土地利用規劃與城鄉規劃重疊面積844平方公里,相互矛盾的現象比較突出。有的土地既規劃為林地,又規劃為基本農田,如按農田使用,就違反《海南經濟特區林地管理條例》,如按林地使用,就違反《海南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讓執行主體無所適從。”
同時,“各市縣習慣站在本市縣發展的角度考慮問題,強調本地區産業、項目、園區用地指標等的重要性,忽視發展上的全省一盤棋和科學佈局,不夠重視生態的保護,導致對建設用地規模需求過大,對生態保護擔當不夠等”。
上述問題如何解決?海南省有關方面認為,推進“多規合一”,絕不僅僅是編制《海南省總體規劃》一張藍圖,更需要推進規劃管理體制,確保規劃有效執行和有力管控,確保規劃實施落地。為此,海南省下一步將探索成立統一權威的規劃管理機構,探索建立與“多規合一”相適應的行政規劃體制,探索明確省級總體規劃剛性約束力,探索建立全省統一的資訊管理平臺,探索完善規劃編制、審批和修改機制。
據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海南省為推進“多規合一”,未來會適時出臺《關於推進“多規合一”改革工作的決定》或《海南省“多規合一”管理規定》,為其提供立法保障。
對於《海南省總體規劃》涉及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地方,《説明》提出:“協調中央深改辦和國家有關部委,建議暫停執行;涉及到與我省地方性法規相衝突的,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