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隨機”是副好藥,但不是萬靈藥
- 發佈時間:2015-08-07 18:29:51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語境下,政府監管也在研發“新招”。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四項具體措施推廣隨機抽查監管:一是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二是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三是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四是及時公佈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
所謂“雙隨機”抽查機制,即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此《通知》一齣,相當於為政府再上一道“緊箍咒”,同時也能培養企業的守法自覺性,真正實現讓每個市場主體的頭上都將懸著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政府部門對市場主體依法開展檢查,既是法定職責之所在,也是規範市場行為之所需。然而一直以來,監管亂象飽受市場詬病。問題就在於,傳統的抽查方式由於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相對固定,容易出現一些“任性檢查”的現象,而這樣的檢查不再是防微杜漸、監督整改,檢查的過程也只是走走形式、浮皮潦草。如此抽查,效率必然會大打折扣。不僅沒有起到規範市場、排除隱患的作用,反而成為企業成長、市場健康發展的絆腳石。
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確限制了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壓縮了尋租交易和利益輸送的空間,對於市場上長期存在的監管亂象會起到一定的藥效。但“雙隨機”不是一劑一勞永逸的萬靈藥,能否真的藥到病除還要看實際療效。
需要注意的是,隨機並不等於隨意。“雙隨機”抽查機制要真正發揮實效,必須在克服“隨意性”上多下功夫。比如落實方面,各個職能部門必須拿出與之配套的、實際可行的落實方案;在改革關聯方面,也要打通“雙隨機”抽查機制同政務公開、企業黑名單等制度之間的隔閡,切實提高政府監管水準;再如,職能部門也要做好自我約束,用嚴格的問責和懲戒措施,確保權力之手“任性”不得。
當然,“雙隨機”不僅僅規範著執法行為,也同樣規範著市場行為。被檢查對象隨機抽取、檢查人員隨機選派,對企業而言,這意味著“想作弊都不知道找誰”。企業經營者需要明白,更自由的制度永遠是為更自律的人準備的。只有不抱僥倖、自覺守法、誠信經營,才能順利通過檢查關,心裏懸著的石頭才能落地。
(摘自8月6日《北京商報》,作者楊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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