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點子結出金果子
- 發佈時間:2015-08-03 03:31:32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實習生斯文本報記者胡立剛
農齡統計統一從1956年開始,不管生老病死或遠嫁他鄉,只要符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條件都能以農齡折合股份享受集體資産收益,不管是經濟發達村還是欠發達村,都納入集體經濟改革制度體系內……這些金點子,是上海自上世紀90年代至今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的結晶。上海是最早扛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紅旗的大都市之一,金點子儘快結出金果子,不僅關係到上海這座城市的形象,而且更是關係到中國農村生産關係又一次重大變革的進程。
上海市委農辦、市農委主任孫雷告訴記者:2014年上海明確提出,到2017年基本完成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到2020年應改盡改,確保全面完成,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有48%共計784個村完成了改革,建立了779家新型集體經濟組織,高效的行動傳遞著市委市政府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承諾和信心,率先全面落實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也是大都市應有的境界。
讓改革得民心合民意
上世紀90年代,上海在全國率先啟動農村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從那時起,上海為此做著不倦的求索和反思。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這項工作。2011年,在時任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吳志明的牽頭下,上海市委農辦、市農委會同有關部門,對擴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進行了調研,在此基礎上出臺了《關於加快本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2014年,上海市委農辦、市農委花了半年時間,組織力量對閔行、松江的改革經驗進行了總結,提煉出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同時,結合上海的實際,明確了上海農村産權制度改革的時間表和線路圖,出臺了《關於推進本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若干意見》。
“其實上海的改革探索從未停步。”上海市農委政策法規處處長方志權説,“這項改革的核心是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成員的合法權益,如果不從理論上突破,光靠大膽實踐,如此量大面廣時間長的清産核資、成員農齡界定,很有可能帶來不和諧因素。”
記者採訪得知,上海把這項改革階段性的重點任務定位在“對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進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基本確定了有限責任公司、社區股份合作社、社區經濟合作社這三種形式,股權設置明確“要以農齡為主”,從2009年起3年的“摸家底”數據顯示,該項改革涉及591.5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近1.26億年總農齡數、鎮村4200多億元總資産,改革工程浩大繁複。
用制度保障農民做自己的主
農村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是完善農村生産關係的又一次重大變革,作為勇於吃螃蟹者,上海探索出了一條讓農民做主的制度化道路。
記者通過金山區農經站站長王慶華了解到,金山區124個村統一採取經濟合作社的形式,這不是自上而下的要求,而是社員的選擇。正因為是社員的選擇,金山區産權制度改革雖然起步晚,2013年分管副區長許復新親自跑到村裏做動員才挑選了3個村作示範,但是2014年卻完成了43個村的改革,2015年加入改革陣營的竟然達到80個村,形成了數量、品質並進的良好局面。
把經濟合作社作為集體經濟改革形式之一是上海獨創,這個創造的思維邏輯其實並不難,那就是讓農民做主的前提條件是讓農民有主可做。
2012年,考慮到有限責任公司和社區股份合作社的局限,為了支援和鼓勵中遠郊基層開展農村産權制度改革,上海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於加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創設了社區經濟合作社這一適用面更廣的改革形式,該形式採取農業部門登記,由政府頒發證明書,憑證明書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建立財會制度進行運作。
“這個文件的出臺對村級集體經濟改革工作真的太好了,把周邊所有的村莊都納入到改革的制度框架內,我們這些示範村也不再前怕狼後怕虎。”金山區山陽鎮楊家村黨總支書記姚金源對記者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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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村經濟合作社是金山最早啟動改革的3家示範社之一,也是金山區迄今為止唯一一家分了兩次紅利的合作社,楊家村改革的成功有目共睹,但是姚金源的心卻直到鄰近村莊都踴躍參與改革後才徹底放下來。
記者在村裏採訪之後發現,清産核資後幹部們更磊落了,村民的疑慮也消除了,集體經濟的事都在陽光下操作,而且,因為各司其職,楊家村治理工作也走上了制度化,村裏大大小小的事都習慣於由村委會提出,依次通過黨員議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成員(代表)大會,辦事自然就公開公平公正,效率高。
“有人説金山區的改革進度快品質高是因為時勢所迫,這話當然也沒錯,但從我的切身感受來説,關鍵還是市區兩級黨委政府讓基層幹部們感受到了改革的緊迫性,市農委採取了月報制度,每個月第一個工作日各區縣的改革情況就放到市區縣政府主要領導人的桌子上,操作中又真正做到用制度規範改革、放手讓農民做主,改革進度快了,品質也高了。”王慶華説。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上海在制度與民主高效結合方面進行了更廣泛的探索實踐。比如,集體資産由村民共有變為村民按份共有,收益向股民按份分紅,普遍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法人財産權、出資者所有權等“三會四權”制衡機制,把集體“三資”全部納入市“三資”管理網路等等。對股權設置明確以農齡為主要依據的規定下,根據農民意願又明確不是“唯一依據”,但要堅持農齡因素起碼要超過50%、通過規範的程式討論通過這兩條底線,規定收益分紅的同時又堅持由效益決定分配,並把民主決策分還是不分、怎麼分作為收益分配三大原則之一。
孫雷告訴記者,把全部村級集體經濟改革納入制度化體系是上海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特色,通過《關於加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創設經濟合作社只是其中一項,其實上海已構建起了“1+1+12”的政策體系和制度體系。
完善政策體系與邊改邊試兩不誤
2014年,上海完成了542個村的産權制度改革,是前20年改制數量的2倍,2015年上海計劃推進626個村,截至5月底,共啟動607個村,已完成165個村,而整體上已完成949個村,佔總村數的56.6%,取得如此成就,“1+1+12”政策體系和制度體系功不可沒。
與《關於加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一起,《關於推進本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若干意見》構成了政策體系的另一個“1”,在這個“1”裏,濃縮了上海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理論和實踐基礎。
記者了解到,在這兩個提綱挈領的文件基礎上,改革工作方案、合作社證明書管理、程式等“12”個制度性文件則細化了改革進程中的各項工作,甚至對由上海農村綜合幫扶基金支援建設的農村綜合幫扶項目所形成的凈收益分配管理也提出了明確要求。
“制度、民主這兩手抓兩手硬確保了上海的五個堅持,即堅持集體所有、因地制宜、農齡為主要依據、公開公平公正、效益決定分配,這些都是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必須堅持的原則,絲毫不能動搖。”方志權説。
閔行區是上海村級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先行區,2011年被批准為全國24個農村改革試驗區,2014年又被批准為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數據顯示,近70%的村完成了改革,閔行農民財産性收入佔到農村居民家庭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18.3%,城鄉居民收入比達到1.47:1,是上海郊區乃至全國城鄉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區。為了群眾的長遠利益,閔行區善於創新,探索了聯村形式的社區股份合作社改革。
該合作社是2009年上海首家社區股份合作社,涉及6個撤制、1.7萬農轉非村民,短短5年時間卻經歷了五村先改制一個村後加入、一些應入股未入股村民在2014年成為股民的重大完善行動。
莊根東是2014年改選後擔任合作社理事長的,對於這兩次完善行動記憶猶新,畢竟每年2000多萬元的分紅關係到每個村民的利益和生活品質。
“工業區也好,合作社也好,我們有個共同的認識,那就是土地是集體的,權益和發展成果是每個農民都應該享受的,解釋清楚這一點,老股民會讓出部分利益,新股民也會更珍惜這個集體。”莊根東説。
“也許,這就是上海的境界,為了農民的利益改革沒有盡頭,只要農民有意願就想辦法去完善。”莘莊工業區管委會分管該項工作的高嶧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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