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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田勇:存款保險是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制度保障

  • 發佈時間:2015-04-01 17:07:05  來源:央行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胡愛善

  郭田勇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

  作為一項金融保障制度,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有助於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定程度,保護存款人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公平有效競爭,是我國金融改革的重要環節。《存款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反映了我國現階段金融改革,尤其是銀行體系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有助於營造公平有效的競爭環境,為民營銀行的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

  一、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維護金融穩定

  目前,我國正處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國際國內各種挑戰和風險明顯增多,要維護金融穩定,實現經濟協調穩定發展,存款保險制度勢在必行。存款保險制度可以更好地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維護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公眾的利益會受到損害,可能出現恐慌情緒導致銀行擠兌的發生,從而引起金融風險在整個金融體系中的擴散和傳染,給國家金融穩定帶來威脅。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相當於為金融業加築了一道新防線,避免不必要的金融恐慌,維護金融業的穩定發展。

  二、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銀行業的公平競爭

  《條例》明確指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投保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覆蓋了所有的存款類金融機構,明確了強制保險的基本原則。我國銀行體系是由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主導的,銀行信用以國家信用為基礎,預算軟約束仍然存在,即使競爭失敗,也有國家兜底善後。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可以打破這種預算軟約束,促使銀行實現完全的企業化治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隨著金融改革的逐步推進,以及民間資本的準入,銀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存款保險的推出有利於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實現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民營銀行的建立也會使大型商業銀行的危機感增強,有助於提高銀行業整體的創新水準,對銀行業的市場化發展,服務水準的提高,以及服務範圍的擴大有著積極作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可以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保障金融體系的高效運作,實現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

  《條例》第九條規定,存款保險費率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保險費率的適用充分利用了市場機制,對於風險較大的機構適用更高的保險費率,差別化的適用費率有利於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三、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促進民營銀行的發展

  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是民營銀行的一次發展機遇,將對大型國有銀行的國家隱性擔保轉變成一種面向市場的保險制度,參保銀行的地位是平等的。對公眾來説,民營銀行這種新生事物是陌生的。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儲戶們會認為大銀行的經營風險更小,出現償付問題的概率也會更小,因而將錢存進資金雄厚的大銀行更放心。而在存款保險制度下,有了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償付作保障,將錢存進大銀行還是小銀行,對儲戶尤其是小儲戶來説幾乎沒有區別,這無形中增強了公眾對民營銀行的信心,提高了民營銀行的競爭力。

  建立民營銀行是實現普惠金融的重要一環。作為大型商業銀行的補充,民營銀行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個人消費者、小微企業和“三農”,由於信用度不高,收入水準有限,這些客戶往往被大銀行所忽略。民營銀行的建立使這些客戶的金融服務體驗成為了可能,民營銀行的本土性決定其能與這些客戶保持長期、密切的交流,通過識別客戶特定的金融需求而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與産品,提高客戶的滿意度,因此小儲戶們可能會更加願意與民營銀行合作。

  民營銀行的發展與存款保險制度的完善是相互促進的。存款保險制度提高了民營銀行的信用度,為民營銀行的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同時,民營銀行的發展加劇了銀行業的競爭,銀行的危機感增強,對存款保險的需求也隨之增加。要實現兩者的良性互動,促進經濟的協調發展。

  四、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保護存款人利益

  《條例》的第五條指出,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存款保險制度會保障絕大多數公眾存款人的利益,把最高償付限額定為50萬元,是因為存款保險制度的設計方對現在各家商業銀行的存款情況經過充分的調研,發現50萬元可以全額覆蓋99.63%的存款人(含各類企業存款)。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也並不是沒有保障,在實踐中,存款保險大多采取收購與承接等方式進行市場化、專業化處置,通過規範的手段促成運營良好的銀行收購問題銀行資産、承接其存款,更好地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隨著人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這一限額也會隨之調整。

  中央銀行不斷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我國金融體系運作機制逐步完善,金融穩定性增強,對金融風險的防範能力也會隨之提高。金融體系的健康穩定運作,各類金融機構尤其是存款類金融機構實現穩定經營和健康發展,也就能夠更好地保障存款人利益。(文章來源: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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