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子防衛過當刺死出軌父親 村民聯名求輕判
- 發佈時間:2015-07-31 09:06:00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羅伯特
陽光訊 (王守珍 實習記者 賈長安)因為父親的出軌而引發家庭矛盾,繼而家人大打出手,王靜失手殺死親生父親。西安市閻良區法院于近日審結了王靜故意傷害一案。
2014年11月17日下午14時許,王靜與其父親王強、其母親李玲、妹妹王倩在家中協商其父親有外遇一事,希望父親能改過自新,與母親和好如初。在商談的過程中,王強將桌子踢翻,並丟棄食具毆打王靜,李玲及王倩急忙上前制止,王強便用拳頭毆打李玲、王倩,王靜見王強毆打李玲、王倩,便拿客廳內一插花酒瓶砸王強,王強見狀,衝到廚房內拿出菜刀並大罵要殺死王靜,王靜就在床頭櫃內拿出一把折疊彈簧刀自衛,在撕扯的過程中,王靜便向王強腰部捅了一刀。後王強經搶救無效死亡。
該案發生後,在當地産生較大社會影響,被害人王強性格蠻橫暴躁,在村民中口碑較差,被告人王靜品行良好,為人友善,其所在村村民多次到辦案機關聯名請求從輕處罰被告人王靜。
閻良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靜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王靜主觀上為制止被害人王強的傷害行為,而用刀刺其背部,致被害人王強脾臟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係防衛過當,依法應減輕處罰。據此,認定被告人王靜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5年7月28日上午,被告人王靜家屬及其所在村組部分村民來到閻良法院,向刑庭法官送上錦旗並激動地向法官表示:“感謝法院的公正審判,感謝法院能給王靜改過自新的機會,你們法院挽救王靜,挽救了她的家庭”。 (文中姓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