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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9元能獲30萬元重疾保障?

  • 發佈時間:2015-07-31 08:33:48  來源:海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花9元“白菜價”就可以投保30萬元重疾險?海口市民鄭先生近日收到一條微信,內容是某網際網路保險平臺推出的中青年大病互助計劃,採用互助眾籌的方式為出險的投保會員提供保障金。

  乍一看,鄭先生很動心:費用低廉,有需要幫助的人可以免費領取,具有創新性及公益性;但同時也很疑惑:互助保險會不會又是打著眾籌旗號的噱頭呢?

  ■ 本報記者 蔡佳倩

  模式

  手機投保成會員,是貢獻者又是受益者

  海南日報記者在該平臺上看到,中青年大病互助計劃的運作規則是往捆綁賬戶裏存入不少於9元,即可以成為該組織會員,享受會員保障權益。會員採用“眾籌互助”的機制來共同抵禦風險,單筆最高捐助3元,最高保障金額30萬元。比如組織有5萬會員,當有1個會員出險,每人眾籌最高3元,可獲得15萬元保障金;如果組織有100萬會員,當有1個會員出險,每人眾籌0.3元,即可為其籌集30萬元保障金。每位會員在聯盟內既是貢獻者,也是受保障者。

  截至記者發稿前,該計劃已有會員數量106961人,眾籌金額接近76萬元,尚無互助事件。該組織資金託管,理賠勘察、法律監管、公證監督都有相關部門公示。

  對比

  保費為傳統保險公司的兩百分之一

  對於同樣一筆30萬元的重疾險投保,記者注意到,如果是一個35周歲的男性選擇在國內保險公司投保,年繳保費在1300元到1800元之間,也就是説,該計劃投保費用僅為前者的兩百分之一。對於為何將費用定為9元,該計劃解釋稱:傳統保險公司的産品,除了實際保險費用,還包括龐大的運營成本和銷售成本。

  保障方面,除了意外和身故,該計劃參照國際標準承保60種重大疾病,而國內保險公司參照國內標準承保45種重大疾病。

  業內

  彰顯互助精神VS騙保騙賠難防

  對於該計劃的出現,記者採訪了海口部分保險行業人士,有人認為相比傳統保險,相互保險可以更好地彰顯保險“互助共濟”的本質,弘揚“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和“扶危濟困”的保險互助文化。

  資料顯示,相互保險歷史悠久,目前在國際保險市場佔據重要地位,尤其在高風險領域,如農業、漁業和中低收入人群風險保障方面得到廣泛應用。據國際相互合作保險組織聯盟統計,2013年全球相互保險保費收入達1.23萬億美元,佔全球保險市場的26.7%,覆蓋人群8.25億人,相互保險組織總資産超過7.8萬億美元。

  為促進相互保險規範發展,今年2月,中國保監會印發了《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根據國際經驗,相互保險組織的融資難度相對較大。為培育相互保險這一新型市場主體,《試行辦法》設置了相對寬鬆的準入條件。其中,一般相互保險組織需要滿足“有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的初始運營資金”及“有不低於500個初始會員”等主要設立條件,區域性、專業性相互保險組織需要滿足“有不低於1000萬元初始運營資金”和“有不低於100個初始會員”等主要設立條件。

  但也有保險公司人士認為,互助保險設立是基於相互信任並願意面臨相同的風險,但只是為了招募會員而忽略了篩選,這很難確定這些會員具有共同的風險特質,也很難防範騙保騙賠風險。

  連結

  保監會提示謹防騙局

  需要提醒的是,由於網際網路的特性,一些騙局也披著相互保險的外衣出現。

  保監會日前發佈《關於有關人員涉嫌以籌建相互保險公司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的風險提示》稱,近期發現有關人員編造虛假相互保險公司籌建項目,試圖通過承諾高額回報方式吸引社會公眾出資加盟,涉嫌嚴重誤導社會公眾,擾亂正常金融秩序,可能給相關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保監會提示,相互保險組織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幫助、共攤風險為目的,為自己辦理保險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組織,主要是為社會公眾提供風險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額投資回報。相互保險組織與股份制保險公司在資本構成方面有所不同,不存在股權溢價和上市收益,目前也無需向社會公眾公開募集籌建資金,請社會公眾自覺抵制高額回報誘惑,不參與此類出資加盟活動,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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