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盜竊吃完饅頭睡著 被戶主抓現行
- 發佈時間:2015-07-31 08:33:49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汪某被法警帶出法庭。
23歲的汪某入室行竊,偷吃了兩個饅頭後便倒在戶主的床上呼呼大睡,結果被返回家中的戶主抓了個現行。昨天,汪某因犯盜竊罪被東城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對此,主審此案的法官解釋,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後,入戶盜竊不再僅看盜竊金額而定罪。
□案情男子推窗入室行竊
1992年出生的汪某老家在江西,初中畢業後就開始外出到多地打工,2013年因偷車被福建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案發前5天汪某剛剛來到北京,他本打算來京遊玩,但是沒有固定收入,汪某很快花光了身上的錢。
2015年4月8日下午,汪某來到東城區北池子文書巷衚同一個平房院,被事主楊某的親戚看到了,以為是流浪漢,就把他轟走了,但汪某卻盯上了這戶人家。晚上9點多,汪某再次來到這個平房院,戶主楊某上班未歸,街坊也都出去遛彎了,汪某趁著院內無人,便試著推了推楊某家的窗戶,不料楊某家的窗戶果然沒有關緊,汪某躍身從窗戶翻進了楊某家。
吃完饅頭倒頭就睡
汪某進屋後,打開楊某的抽屜翻找了一番,但沒有發現值錢的東西,就看到桌上放著兩個饅頭。饑餓的汪某拿起桌上的饅頭便大口吞咽起來,吃飽後覺得有些困意,便倒在了楊某家的床上呼呼大睡。
半個小時後,楊某外出回到了家中,看見床上躺著一個陌生男子,楊某大吃一驚,愣了一下後,她急忙推醒床上的汪某,而此時的汪某看到戶主回來了,也有些吃驚,兩人四目相對,僵持了一下後,楊某首先問道:“你是誰啊?怎麼躺這兒?”
“我……是我女朋友把我領過來的。”剛被搖醒的汪某回答有些結巴。
“你女朋友是誰?”楊某再次質問汪某。
此時的汪某已經答不上來了,楊某見狀趕緊堵住門口,並向院裏的親戚求助。很快,楊某的親戚撥打了報警電話並和楊某一起將汪某堵在房內,警方趕到後將汪某控制並帶走。
□庭審
受審答話語無倫次
昨日的庭審中,汪某的眼神有些發愣,回答法官提問時,説話總是語無倫次。
當法官詢問汪某,“進入事主家後你是否拿過事主財物”時,汪某竟然出乎意料地答道:“拿過錢,錢放在抽屜裏,大概有千把塊錢。”汪某話語一齣,汪某的辯護人愣了一下,而原本正在看案卷的公訴人也突然抬起了頭,法官讓汪某再重復一遍時,汪某吞吞吐吐地回答:“拿,沒拿。”
此後,當法官告訴他,事主陳述其家中並沒有丟失錢財,並問汪某“你需要解釋嗎?”
“不需要解釋了。”汪某説。
而對於汪某為何要在楊某家睡覺,汪某解釋稱,當時自己特別累,就躺床上睡著了。
盜賊智商低於常人
記者了解到,由於汪某在接受警方訊問時行為異常,警方懷疑汪某的精神異常,因此曾申請對汪某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查看汪某是否有受審能力。但根據鑒定結果顯示,汪某並沒有精神疾病症狀,鑒定意見認為汪某有受審能力,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記者在司法鑒定中還注意到,汪某智力檢測結果為86,雖屬於正常智力範圍,但比正常人偏低。
據此前汪某的父親反映,汪某平日思維比較特別,但他能夠清晰地表達和認識自己的行為,初中畢業前,汪某的學業尚可,但曾經精神受過刺激。
入戶偷吃也是犯罪
法庭上,公訴人稱,事主已經對汪某的行為表示了諒解,並且還替他求情,認為他還是孩子。
汪某的律師認為,汪某入戶行竊後,並沒有盜取楊某的貴重財物,應認定其為犯罪未遂。但公訴人認為,汪某已經構成盜竊罪。雖然一個饅頭僅價值七八毛錢,兩個饅頭加起來不過1元多,但入室盜竊侵犯了公民的財産和住所安全,沒有數額限制的要求,也沒有既遂和未遂的規定。因此即使汪某沒有盜竊財物,或者沒有偷吃饅頭,只要進入他人家中入室翻找財物,其行為就屬於入室盜竊。
最終,法院判決汪某的行為構成了盜竊罪,判處其拘役4個月。
該案的主審法官稱,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後,入戶盜竊不再僅看盜竊金額而定罪。因此,汪某雖然只偷吃了兩個饅頭,也構成犯罪。
■追訪
入戶盜竊危害大
庭後,主審法官告訴記者,入戶盜竊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相對於普通盜竊的社會危害性更大。在之前很多入戶盜竊的案件中,竊賊進入居民房屋後,如遇居民反抗,常為逃脫而實施暴力抵抗,犯罪行為的性質就會發生轉變。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入戶盜竊量刑要比普通的盜竊稍微重些。
■提醒
平房住戶要鎖窗
法官介紹,在近期東城法院集中受理的8起入室盜竊案件中,入平房盜竊的案件有3起。法官提示,平房居住的居民以中老年為主,大家也都是多年的鄰居,鄰里之間幫助著相互照看一下,如果有異常的情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能夠報警或者是提示。此外,隨著夏季的到來,居民在乘涼時,尤其是夜間休息時,一定要把門窗鎖死。外出的時候,即使是一個短時間的外出,離開居所,也要把門窗鎖死,以防不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