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電梯誰來修?北京一小區電梯頻繁“趴窩”
- 發佈時間:2015-07-30 15:39: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小區老電梯 究竟誰來修?
物業按月收取月檢費 只因無大修金電梯“趴窩”
左右環顧,檢查手機信號,抓緊兒子。每天,一走進電梯間,小郭媽媽就會不由的緊張,生怕幾天前的“驚魂10分鐘”重現。
連續3個月,遠見名苑小區10號樓C座的138戶住戶,都為頻繁故障的老電梯苦惱擔驚。物業公司稱,“老齡”電梯維修需要動用大修金,而大修金又無法獲批,導致電梯修理久拖未決。
被困電梯10分鐘
“太嚇人了,我兒子在電梯裏嚇得嗷嗷哭。”説起幾天前的被困經歷,小郭媽媽仍是一副驚魂未定的神情。
7月21日,上週二的晚上8時,小郭媽媽帶著兩歲半的兒子從外面回到小區。從10號樓C座的地下二層按上行鍵步入電梯後,電梯門關上有一分鐘,電梯卻紋絲不動。她再按按鈕試圖打開電梯門,卻得不到任何反應。
“我被困在電梯裏了。”寫給朋友的求救微信還沒發送出去,手機就沒了信號。她只能通過緊急呼叫按鈕,求助於物業人員。而第一次被困在電梯裏的兒子,當場被嚇得嚎啕大哭起來。
“這部電梯的風扇很早就壞掉了,物業人員一直沒來修理。”小郭媽媽向記者形容,夏天的晚上,被困在一個狹窄、不通風的電梯間內,感覺就像待在一個大蒸籠裏,5分鐘後,她渾身上下已是大汗淋漓。當時同被困在電梯裏的,還有一位約60歲的老人,臉色也很難看。
被睏了有十多分鐘後,物業人員前來把電梯門撬開,才把老人和孩子救了出來。
138戶共用1部電梯
遠見名苑小區的10號樓C座,一共23層,住了138戶住戶、近500人。很多住戶都在最近三個月內有過被困電梯間的遭遇。
住在16層以上的史小姐,去年10月份剛搬進這裡。她告訴記者,因為自己近期經常加班,回來得很晚,而晚上12時前後的電梯,最容易突然停運。“記得有一次,也是半夜,電梯突然停了,燈又全滅了,黑漆漆的一片。”
史小姐將電梯頻繁故障的原因歸結為疲勞運作。C座原本有兩部電梯,可去年9月,其中一部電梯因為發生了鋼絲繩斷裂、致使人下墜的事故而被停運,138戶住戶就只能共用一部電梯。
昨天傍晚,記者來到10號樓C座一層。左手邊寫著“運作梯”的電梯外,放置著一個“正在維修”的圍擋,已經無法使用。右手邊寫著“高峰梯”的電梯,成了唯一一部能夠載人上下的工具。
18時,正值下班的高峰時段,C座碰巧進來一位被擔架抬著的老人。因為擠不進擔架,家人們選擇走樓梯將老人抬上去。
“早晚高峰,花15分鐘、20分鐘等一次電梯,已成了常事。”家住頂層的尹女士告訴記者,遇到電梯壞掉的時候,她只能爬23層的樓梯。從5月份至今,這部電梯故障得格外頻繁,基本是平均兩天壞一次,最高紀錄是一天壞了三回。
“每次壞了,就得等物業。可物業來了也不給修理,就是把門撬開,重新啟動下程式。”史小姐笑稱,花5.6萬元/平方米買來的商品房,電梯品質竟不如隔壁的回遷房。
申請大修金 房管局不給
據遠見名苑小區業委會章主任介紹,10號樓C座的電梯,從2004年開始運作,已“服役”11年。停運了近1年的電梯,記者無法看到年檢資訊。而運作著的故障電梯的使用標誌顯示,這部東芝牌電梯的下次年檢日期是2015年10月。
電梯頻繁出現問題為何不予維修?物業公司給出的解釋是,這兩部電梯已經老化,必須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即大修金才能修理。目前,因為大修金申請沒有獲批,沒有錢修理電梯。
據了解,儘管C座的住戶已經簽字同意動用大修金並提出了申請,可因為當年開發商在錄入初始數據時地址名稱有前後不統一的現象,西城區房管局未予批復。
然而,C座的住戶們並不認可這一説法。
有住戶提出,正是因為物業公司平時疏于維護,日常維保不達標,才加速了電梯的老化。小區的物業費中有電梯維保的費用,每年約23.8萬元的公共收益盈餘也在物業公司的賬上,為何不同意先墊資修理?
“市長熱線、房管局、110、市住建委熱線,全樓的住戶反映了上百次,卻始終不給解決。”採訪中,住戶們異口同聲地表示,作為無過錯方的業主,每天要承受著安全之虞,真擔心哪一天它就變成了“吃人的電梯”。
電梯強制月檢只剩下收錢
實際上,載人電梯的老齡化,正逐步成為一個顯性問題。
根據北京市質監局的統計,截至目前,本市電梯已達到133384部,佔全國電梯總量的7.9%。其中,使用年限超過10年的電梯有32577部,佔到全市總量的23.9%;使用年限超過12年的電梯有2.3萬部,佔全市總量的17%;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有1.3萬餘部,佔9.9%。由於國家沒有文件規定電梯報廢年限,電梯只要通過質監部門的年檢,獲得“電梯使用標誌”後即可使用。
“電梯的安全可靠性與日常維護保養密切相關,需要定期清潔、潤滑、調整、檢查。”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維保對於電梯的安全性非常重要。
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使用正常的電梯每月至少要維保兩次,每季度、半年、一年各要進行一次大型維保。另外,在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組織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電梯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可實際情況是,強制月檢制度常淪為走形式,一些物業公司為了節省費用,幾個月才對電梯檢查一次,甚至是出了問題才檢查。但在物業支出中,卻是按照月檢計算。”該人士透露,對於電梯維保的履行品質,並沒有切實的監督,有時50%的維保費用可能都白進了物業公司的腰包。
本報記者 趙瑩瑩J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