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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買經適房貸款難 被要求10個工作日交清房款90%

  • 發佈時間:2015-07-28 18:3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低收入遇高門檻,河南濮陽購房者獲經適房資格卻無法貸款。當地要求自選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交清房款90%的規定讓購房者疑惑,經適房為何有如此“不經濟”的高門檻?

  據了解,本次是濮陽市第三次進行經濟適用房公開申請,共有房源4499套。7月19號,第二批報名的購房者開始選號,此次共計有1176戶。濮陽市民賀先生就是19號選房的其中一位,他告訴記者,因為了解到這是濮陽最後一批經濟適用房,終於抽到號獲得購房資格,然而他卻高興不起來。

  賀先生:凡是申請經濟適用房的都是低收入家庭,10個工作日之內,必須拿出18萬出來,我們也是東拼西湊啊拿不出來,她説如果10個工作日拿不出來的話,就把名額取消了。

  記者以申購者的身份撥通了本次經濟適用房的其中一處房源——四季花城,售樓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售樓部工作人員:最遲最遲是31號之前,跟最後一天選房的人一起,這是最遲的了啊。商貸的話走不了,不是銀行不願意,是政府不允許,銀行巴不得給貸呢,人家收利息多好啊。

  如果在最後期限交不上錢,就意味著這些申購到的房子也重新被開發商收回。據賀先生介紹,他曾聯合多名購房者一起去找有關部門反映。

  賀先生:我們聯合三四十人,把情況説明、詳細的資料給了華龍區房管局了,他説我們根本就管不了開發商,開發商投了錢了,肯定想著一次性想把這些資金回籠啊。我説本身這是咱政府推出的惠民工程,所以我們來找政府。

  令賀先生想不明白的是,不管是收取售房者的房款還是銀行將房子抵押貸款將錢付給開發商,對於開發商來説是一樣的可以拿到錢。可是,開發商解釋是政府制定的,而政府稱此事屬於銀監局負責,銀監局則推給了放貸銀行。

  賀先生:我們去了銀監局,銀監局説你們先找銀行,看銀行怎麼説的。找銀行,銀行説,你們是低收入人群,年收入太少,還款評估有個危險評估,説我們不適合商業貸款,然後緊接著我們又把這個回話給了銀監局,銀監局説,對呀,人家有規定,對著呢。到最後找誰,誰都不管,走到死衚同了。

  據記者了解,在此之前,濮陽市的經濟適用房申購曾經是允許商業貸款的,為什麼這次就行不通了?問題究竟出在哪個部門身上?

  記者電話聯繫到了濮陽市房地産管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員,據他介紹,之前經適房是可以貸款的。此次,銀行考慮到購房者的還款能力加之經適房開發商需要儘快回收資金,確保交房,所以去年11月份開始公開申請時要求一次性支付18萬元房款。7月份這一批次仍然延續上次的規定。同時有關工作人員表示,不過住戶如果確實在10個工作日內交不齊,可以向開發商協商延緩。

  工作人員:過去貸過,有公積金的可以貸,沒有公積金的不能貸,它是金融部門的事,貸款我們管不到。但是,現在也可以商量,下午我們可以跟局長商量一下,看這個事怎麼處理。

  而賀先生和其他購房者期待有一個明確的答覆。

  賀先生:前一段濮陽不是有一個40多個小區團購房子嗎?其中有一個優惠政策就是政府跟銀行協商,利率打七折,你説政府沒有這個權力,我説我不信。想著是能不能給我們延期一下,商貸這塊先盡力給我們協商,如果真能協商下來,我們非常感謝。如果真的協商不下來,就把購房期限給我們延期一下,十天讓湊18萬,真是湊不出來,但是他們一直沒有一個明確的答覆。

  截止記者發稿時,濮陽市房地産管理中心正在召開主任辦公會,研究事情的解決辦法。關於此事的進展,記者將繼續關注,我們也期待著在最後期限前,對於這些申購上房子的低收入家庭可以有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讓他們真正買得起房,住的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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