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對新三板三大利益主體的影響
- 發佈時間:2015-07-24 17:07: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年8月中國新三板市場增加新的股票轉讓方式—做市商制度,對完善新三板體系具有重要的意義。易三板分析師認為做市商制度雖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對企業、券商、投資者三大主體都有積極影響:
一、做市商制度對新三板掛牌企業的影響
企業掛牌新三板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定向增發股票,以獲得在公開市場募集資金,而融資的關鍵在於股票的定價。為了吸引投資者參與交易,做市商會主動對掛牌公司進行深入調研,努力蒐集資訊,提高研究能力,從而對公司股票做出相對準確的估值。做市商通過履行雙邊報價義務,使得股票的流動性增強,確保交易連續進行。估值的有效性不僅對掛牌企業進行融資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股東進行股權質押提供了重要參考,並對提升企業形象等也具有重要作用。易三板分析師還進一步指出,競爭性做市商制度對掛牌新三板的企業作用更加明顯。
二、做市商制度對券商等仲介機構的影響
新三板實行股票協議轉讓制度時,券商收入主要依賴推薦企業到股轉系統掛牌帶來的仲介費用。實施做市商制度後,券商不僅獲得仲介費用,而且通過做市業務獲得持續性的經營收入,包括獲得買賣股票的差價收益。另外,做市商制度給券商高收益的同時,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業務風險。
三、做市商制度對投資人的影響
做市商制度實行前,投資人存在介入新三板的渠道窄、風險大、競爭性弱等問題。中央財經大學杜惠芬教授認為做市商制度對投資人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1)做市商的持續報價使得投資者有了更多的交易對手,增加普通投資者的投資渠道;(2)做市商利用專業知識對股票進行準確估值,有助於提升投資活動的安全性,保護投資者利益;(3)為了獲得市場競爭力,做市商之間縮小報價差異等競爭策略對投資人非常有利。
做市商制度使得新三板市場賦予理性和競爭力,使得買方市場、賣方市場和仲介機構三者之間的關係更加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易三板分析師提醒:做市商制度是舶來品,其制度本身也存在一些問題,還需監管部門和市場主體共同完善、發展這一制度。(作者:易三板研究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