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米花成電影院搖錢樹
- 發佈時間:2015-07-23 08:33:01 來源:天津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謝絕外帶零食和飲料,感謝您的合作,祝您觀影愉快……”在河東萬達影城大廳,不少顧客正在排隊檢票,這樣的廣播隨即響起。檢票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影院的確有相關規定,但只是建議,如果顧客一定要帶自己的零食和飲料入內,工作人員最多也只是勸阻,不可能不讓買了票的顧客看電影。
繼餐館謝絕自帶酒水之後,電影院禁止外帶食物也成為各方關注焦點。記者探訪本市多家電影院發現,大部分電影院對於“禁止外帶食品”都給出了“溫馨提示”。在位於銀河購物廣場的橙天嘉禾影城,一位負責人表示:“按規定不允許自帶零食和飲料,建議在銷售專區購買。”但是在檢票處,工作人員表示,顧客自己的零食飲料,只要不是大包小包地往裏拎,放在自己包裏帶進去是沒問題的。
在位於彩悅城的銀興樂天影城,檢票入口處也給出了溫馨提示“禁止外帶食品”,對此工作人員解釋説,提示一直挂在這裡,但不可能強制執行。在新業廣場的耀萊成龍國際影城,記者看到,電影馬上開演時,一對情侶拿著一袋飲料和零食,在檢票口被攔住。工作人員指了指“禁止外帶食品”的告示牌,示意顧客過於明顯,少帶點進去比較好。
對此,資深影迷馬女士告訴記者:“影院給出的提示,自覺遵守就好,偶爾帶點,查得也不嚴。”但是也有影迷表示:“影院這就是消費霸王條款,影院賣的零食和飲料就是貴,這明顯是引導消費者在影院多消費。”
上市公司萬達院線公佈的2014年數據顯示,其票房收入雖然高達41.05億元,但毛利率僅為19.58%;商品銷售收入約6.31億元,毛利率高達68.85%,可謂“富礦”;其中最賺錢的就是爆米花,佔了商品銷售利潤的72%,好似“金礦”。數據顯示,爆米花原材料成本僅3元,可賣到近30元,萬達院線2013年僅賣爆米花就賺了3.9億元。
從外面買的食品不允許帶進影院,為什麼影院自售的就能帶進去呢?電影院賣爆米花堪比“印鈔機”,這才是“禁止外帶食品”的根本原因。對此,許健律師表示,影院的做法有“霸王條款”的嫌疑,消費者如果因此被拒之門外,可以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
多位消費者表示,“一禁了之”並非明智之舉,這樣只會讓顧客抵觸,産生不好的消費體驗;影院應該聰明地經營,疏堵結合,比如那些影響觀影效果、有刺激性有異味的食品不能帶入,同時提高售賣食品飲料的性價比,例如推出團購套餐等,這樣才能形成影院與影迷雙贏的效果,改變傳統的盈利模式,細水長流,也彰顯影院的商業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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