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南韓一男子穿迷你裙和絲襪逛街 法院裁定不構成淫穢罪

  • 發佈時間:2015-07-21 15:28:00  來源:國際線上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際線上專稿:據韓聯社7月21日報道,南韓一名50多歲的男子身穿網眼迷你裙、高跟鞋出現在公眾面前,遭到涉嫌淫穢的起訴。南韓法院21日作出宣判,認為其雖然穿著怪異但因相關證據不足判定其無罪。

  首爾地方法院21日表示,因穿女性服飾涉嫌公眾淫穢而被起訴的白某(54歲)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白某在2014年11月26日下午7點30分許,在首爾一小學附近街心公園的亭子裏,在沒有穿內褲的情況下,身穿網眼迷你裙、網眼絲襪和高跟鞋,被過往的眾多女性看到。此後白某涉嫌淫穢被起訴。

  法院裁判過程中,一位當時路過的女性作證稱:“白某劈開腿,在不斷搖晃重要部位。”白某反駁稱:“我想成為女人才穿了那樣的衣服,只是當時太冷了,我只是哆嗦了幾下,沒有進行淫穢行為。”

  審理此案的樸姓法官表示:“從白某當時的著裝來看,他穿著接近腰部的連褲襪,很難做出搖晃重要部位的行為,且受害女性也沒有正面仔細看到相關行為。”因此,該法官判斷白某進行淫穢的證據難以被認證。此外,他還認為:“僅從該男性穿著女性衣服、鞋子和連褲襪坐著這一點來看,也很難看成是對他人的淫穢行為。”

  南韓《輕犯罪處罰法》曾有規定:“在公眾面前身穿能看到身體內部的衣服,是給他人帶來羞愧或不愉快感覺的行為”,此類行為會被認定是處罰對象。2012年3月份以後,該條目在法律修正案中被刪除。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