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監管需平衡好創新與風控
- 發佈時間:2015-07-21 01:00:06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近日發佈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網民認為,此舉意味著網際網路金融將告別野蠻生長,步入有規可循的新階段。在隨後出臺的各種細則中,要在創新與風控之間把握好平衡,給網際網路金融預留發展空間,增強政策的包容性。
告別野蠻時代
在網民看來,《指導意見》的發佈宣告中國網際網路金融野蠻生長的時代正式結束,規範發展開始成為主旋律,法治化和依法監管成為行業常態。
網民“余豐慧”認為,在監管上,《指導意見》將爭議最大的網路個貸即P2P定位為民間借貸,並劃出了底線,這是完全正確和準確的。要求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資金實行第三方存管是必要的。對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以及網際網路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網路金融産品銷售平臺等明確劃分了監管職責,明確了監管任務,這是適應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形勢和趨勢的必要措施。
網民“曾響鈴”稱,只有行業規範和準入機制被充分貫徹執行,投機主義得到有效遏制,網際網路金融行業才可能獲得快速健康持續發展,行業也會進入淘汰賽階段,尤其是那些有著健康商業模式和堅實行業基礎的網際網路金融公司將獲得更多發展機會。
預留發展空間
據報道,監管細則正逐步出臺。網民認為,在各部門隨後出臺的細則中,需要給網際網路金融預留發展空間,增強政策的包容性。
“落實好這一《指導意見》,關鍵是做好‘加減法’,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網民“平言”説,一是在創新上做“加法”,即堅持簡政放權,完善財稅政策,提供優質服務,加大政策支援,營造良好制度環境,為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增加“舒適度”,在業務創新、商業模式創新上放開手腳;二是在風險上做“減法”,要高度重視外部監管和行業自律,按照“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建好防控風險的“防火牆”,確保金融系統安全穩定。
“産生於市場和民間資本的網際網路金融,主要還是應讓市場機制去大浪淘沙、優勝劣汰!”網民“余豐慧”説。(記者 張小潔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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