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高溫津貼落地
- 發佈時間:2015-07-17 05:29:40 來源:浙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高溫津貼是勞動者的一項福利,更是一項權利。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遺憾的是,這些年來高溫津貼一直存在著落實難的問題。現實中高溫津貼乃至高溫權益保護的執行難,本質上還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不尊重。尊重勞動者的尊嚴,讓每一個勞動者都能有尊嚴地勞動,這是社會共識。高溫津貼不能成為挂在勞動者頭上的“奢侈品”,勞動監管部門必須明晰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更好地促進高溫津貼“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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