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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鬧”入刑是治本之策麼?

  • 發佈時間:2015-07-10 06:33:56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分組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草案明確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導致醫療無法進行的行為列入刑事責任追究範圍。簡單來説,今後“醫鬧”可能“入刑”。

  然而,這個“利好”消息並沒能阻止醫療暴力事件的發生。

  6月26日,醫師節剛過,醫患又起糾紛。6月29日上午,北京朝陽醫院皮膚科一名女醫生遭到一名患者及其家屬暴打入院。當時,患者要求加號,但該醫生當天的號已經挂完,有90位患者等待就診,不能再加號。患者要求未果,就對醫生動了粗。同一天,新華醫院護士被患者家屬用硬物擊傷面部,這是3天時間裏上海市醫院發生的第4起醫療暴力事件。隨後,上海市醫師協會通過官方微信發出聲明,強烈譴責任何針對醫護人員的暴力行為,並呼籲建立和諧醫患關係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對醫療暴力“零容忍”。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頻發的暴力傷醫事件,已然成為社會一道難愈的傷疤。憤怒、悲傷、恐懼,醫界傳達出的情緒複雜而又無奈。此前,已有多個部門對此表態並專門出臺政策文件,也公佈了一批暴力傷醫典型案件的判決。但在短暫的平靜後,涉醫暴力死灰複燃甚至愈演愈烈。不得不説,有些人在暴力傷害醫護人員身心的同時,已經失去了對法律最起碼的敬畏,打碎了法律的尊嚴。

  醫患糾紛的成因,多種多樣,一個誘因是,病患可能對治療的期望值過高。然而,受醫學發展水準限制,60%—70%的疾病,目前還不能完全治愈。腫瘤、病毒感染等疾病,目前還沒有很好的治療方法;對高血壓、糖尿病等常見病,也只是控制病情,而不能徹底治療。如果對治療效果抱有太高期望,一有不滿就任意發泄,打殺醫生,那麼,面對高危病人疑難雜症,將沒有醫生願意承擔風險冒險救治。

  應該説,“醫鬧”入刑,是國家大法對醫護人員人身權利的保護,而且,較之一般妨礙公共秩序的懲罰,刑法對醫鬧的懲處應該更嚴厲。雖然從法律條文上只增加了“醫療”兩個字,但這是在修改刑法過程中首次維護醫療秩序的表述,旨在強調法律對正常醫療秩序的維護,釋放出防止“以鬧取利”等不良風氣滋長的強烈信號。

  但入刑能否終結醫鬧?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即使“醫鬧”入刑,也並不意味著就能杜絕“醫鬧”,避免傷害醫生等惡性事件發生。筆者認為,僅靠加大對醫鬧的打擊力度,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醫患糾紛的形成原因很複雜,尤其是惡性事件發生的背後往往包括極端貧困、患者精神因素、診治過程中溝通不暢或診治失誤、缺乏合理合法解決糾紛渠道等各種因素,需要對原因做深入的分析。

  同時,“看病難、看病貴”等醫療體制的問題則是醫患糾紛發生的根本性原因之一。比如公立醫院不改變以藥養醫等制度性問題,就難以解決過度醫療等弊端,這在客觀上也增加了醫患糾紛發生的幾率,激化了醫患矛盾。因此,必須仔細梳理分析醫患糾紛乃至惡性涉醫矛盾事件背後的原因,否則只是治標不治本,讓醫生個體承擔醫療體制的問題和後果,這對醫患而言都是“雙輸”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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