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責任險為商業活動保駕護航
- 發佈時間:2015-07-07 07:33:21 來源:長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6月27日晚,台灣新北市八仙樂園舉辦“彩虹趴”起火,導致助燃性粉塵爆炸,共有超過500人受傷,重傷患者201名。
此事為公眾場所舉辦大型商業活動敲響了安全警鐘。昨日,中國大地保險湖北分公司財産險部總經理助理羅磊提醒,商家舉辦重大商業活動時,最好投保公眾責任險。
公眾責任險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對象,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範圍最為廣泛的保險類別。
所謂公眾責任,是指致害人在公眾活動場所的過錯行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財産遭受損害,依法應由致害人承擔的對受害人的經濟賠償責任。公眾責任的構成,以在法律上負有經濟賠償責任為前提,其法律依據是各國的民法及各種有關的單行法規制度。
因此,各種公共設施場所、工廠、辦公樓、學校、醫院、商店、展覽館、動物園、賓館、旅店、影劇院、運動場所,以及工程建設工地等,均存在著公眾責任事故風險。這些場所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等均需要通過投保公眾責任保險來轉嫁其責任。
所謂公眾責任險,是指致害人在公眾活動場所的過錯行為致使他人人身或財産遭受損害,依法應由致害人承擔的對受害人的經濟賠償責任。
羅磊舉例,商場投保公眾責任險後,如果有顧客在店內因地面濕滑,商家未及時清理而摔倒導致骨折,可由保險公司對顧客進行賠償。
目前,銷品茂、奧山世紀城和東方馬城等大型企業均在大地保險湖北分公司投保了公眾責任險,實現了公眾責任風險的轉移。
通訊員鄧劍 記者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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