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消保委的公益訴訟點個讚
- 發佈時間:2015-07-07 07:15: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7月1日,由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起的一起公益訴訟案正式被法院受理。這起公益訴訟分別以廣東歐珀(OPPO)行動通訊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為被告,訴訟理由是這些手機廠商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北京晨報》7月6日)
不試不知道,一試嚇一跳。上海消保委一共購買了包括蘋果、三星等20款樣品,對於在待機情況下“偷跑”流量問題,從中選出10款進行模擬檢測。檢測人員在對這10款手機開機註冊入網並進行120小時的待機試驗後發現,即使是在待機狀態下,“偷跑”流量的情況也非常明顯。而在這10款手機裏,“偷跑”流量最多的120小時內共“偷跑”了80MB(兆)流量。按照中國移動每110MB流量加油包收費15元的價格計算,消費者每5天被“偷”掉的流量,價值10.9元,消費者要為每個月“偷跑”的流量額外支付60多元。一台手機幾十元,那全國那麼多用戶,豈不是一筆天文數字?而且,這是在消費者壓根兒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任意“掠奪”的。
智慧手機上安裝的所有軟體,使用與否都應該由其擁有者決定,特別是連接網際網路等産生費用的服務,更應該徵得消費者本人同意。然而,上海市消保委這次對比試驗表明,許多智慧手機上預裝的軟體,並沒有經過消費者主動啟用,就在後臺悄悄聯網,“偷跑”流量,這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是一種嚴重侵害。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就要拒絕沉默,所以上海消保委這次提起公益訴訟,在法治中國的進程裏,我們不禁要為他們點一個讚叫一聲好。
即使在市場經濟日益繁榮的今天,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問題還是令人不容樂觀,很多大品牌、國外品牌甚至是壟斷行業,憑藉著“財大氣粗”,常常不把消費者權益放在眼裏,一旦發生權益糾紛,僅憑消費者個人的力量,根本不足以和這些強勢企業抗衡。所以,很多消費者最終不得不忍氣吞聲,不了了之。
新消法實施以來,中消協與全國有關依法授權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的消協組織,積極收集相關案例,研究公益訴訟的適用條件和相關程式,探索運用公益訴訟這一維權方式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針對“強制實名制購票乘車後遺失車票的消費者另行購票”,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于去年年底,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交訴狀,請求判令上海鐵路局立即停止該行為,並獲得中國消費者協會支援。應該説,這類公益訴訟都為消協組織開展公益訴訟作出了有益探索。
正如中消協有關負責人所説過的,依法保護消費者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相信在“依法治國”的框架下,在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和努力下,新消法確立的包括公益訴訟等一系列新的保護消費者的制度,一定會發揮作用,消費者權益也一定會得到更好的保護。我們盼著各地消保委不斷履行法定職責,堅定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就損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起更公益訴訟,使社會公共利益得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