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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衛生計生委省扶貧辦關於精準扶貧衛生扶貧支援計劃的實施方案

  • 發佈時間:2015-07-01 05:34:13  來源:甘肅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深入推進精準扶貧、全力實施“1236”扶貧攻堅行動,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為做好我省貧困地區衛生精準扶貧工作,特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到2016年完成2965個貧困村衛生室建設,每個新建村衛生室中央和省級共補助10萬元,實現貧困村標準化村衛生室全覆蓋。提高鄉村醫生待遇,從2016年起,對於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貧困縣內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下貧困村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定額補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強化鄉村醫生培養培訓,到2017年貧困村村醫全部具備鄉村醫生執業資格以上標準。充實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到2017年,實現平均每個鄉鎮衛生院配備全科醫生3名以上,2020年達到5名。到2017年完成58個貧困縣(市、區)縣級醫院116個重點專科建設。2015年起,建立引導醫療衛生人員到貧困地區工作的政策機制,每年選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級醫院副主任以上醫師、6000名左右的縣級醫院醫師到貧困地區基層醫療機構開展多點執業。2015年起,貧困人口新農合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2016年起,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制定出臺《甘肅省貧困縣醫療機構亂收費、重復計費和過度醫療新農合資金扣減辦法》,減輕患者負擔,提高農村居民農合政策的受益感。

  二、主要措施

  1.貧困地區標準化村衛生室建設

  加大貧困村衛生室建設力度,完成2965個未達標貧困村村衛生室建設任務,實現貧困村衛生室建設全覆蓋。每個村衛生室由中央和省級投入10萬元,2015年建設2400個,2016年建設565個,同時利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優先為每個貧困村村衛生室配備1台健康一體機。

  2.提高貧困村鄉村醫生待遇

  對於貧困村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生廳《關於調整基層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及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收取一般診療費。

  從2016年起,對於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貧困縣內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下貧困村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定額補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列入預算。研究制定村醫退養政策。

  3.強化鄉村醫生培養培訓

  加強後備人才培養。重點加強貧困村訂單定向3年制專科層次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醫學生畢業後重點安排到貧困村衛生室工作。

  加強在崗村醫培訓。分批安排貧困村鄉村醫生進修,進修時間為6個月,進修完畢並考試合格後,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學雜費及生活補助。

  落實鄉村醫生每週到鄉鎮衛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週班制度,不斷提高鄉村醫生的服務能力和水準。

  4.充實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

  2015年至2020年,依託國家、省級有關項目,每年為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配備400名以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多種方式,為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全科醫生,其中2017年前配備全科醫生1000名,實現平均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配備全科醫生3名以上;2018年至2020年,再配備1000名以上全科醫生,實現平均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配備全科醫生5名的目標。

  5.加強貧困縣縣級醫院重點專科建設

  從2015年起,由省級財政安排資金,組織實施全省貧困縣縣級醫院重點專科建設,到2017年底前完成58個貧困縣(市、區)的重點專科建設,2018年底前完成17個插花型貧困縣(市、區)的重點專科建設。

  6.建立引導醫療衛生人員到貧困地區工作的政策機制

  從2015年起,每年從省衛生計生委系統選派符合條件的處科級優秀幹部到貧困縣的鄉鎮衛生院挂職副院長一年,提高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服務能力和水準。

  從2015年起,每年選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級醫院副主任以上醫師、6000名左右的縣級醫院醫師重點到貧困地區基層醫療機構定期開展多點執業服務,每人每季度到基層醫療機構開展多點執業服務不少於6天,完成門診、手術、會診、帶教指導及健康教育等任務,幫扶指導基層進行專科建設、人才培養和學科管理能力提升。

  從2015年起,每年選派1000名左右醫師到貧困地區縣級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幫扶,重點幫扶醫療衛生服務和技術培訓工作,幫扶時間分別為半年和一年。

  7.提高貧困人口新農合住院費用報銷比例

  從2015年起,對全省417萬貧困參合人口政策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所需資金從當年新農合基金中支付,年終統一核算,次年納入省級財政預算。

  8.提高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比例

  從2016年起,將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實際報銷比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所需資金根據實際執行結果,由省級通過調整財政新增繳費補助的方式解決。

  9.加強醫院管理,減輕患者負擔

  制定出臺《甘肅省貧困縣醫療機構亂收費、重復計費和過度醫療新農合資金扣減辦法》,規範貧困縣醫療機構收費和醫療行為,建立對違規單位新農合資金扣減的制度,集中解決貧困縣醫療機構亂收費、重復計費,藥品價格虛高和過度醫療等問題,堅決遏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提高農村居民農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責任分工

  1.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督促落實村衛生室建設、提高村醫待遇、強化村醫培養培訓、充實鄉鎮衛生院技術人員、縣級醫院重點專科建設、提高新農合住院費用和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引導醫務人員到貧困地區開展服務等各項目標任務的實施,督導任務進度,檢查項目是否嚴格按要求執行。

  2.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爭取村衛生室建設項目,下達村衛生室項目計劃並檢查考核項目計劃執行完成情況。

  3.省財政廳負責資金落實,資金撥付,資金監督管理。

  4.省醫改辦統一組織協調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項工作,並實施監督管理。

  5.省人社廳負責協調各市州人社部門落實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畢業生的錄用工作。

  6.省民政廳負責大病醫療救助工作;甘肅保監局負責對承辦大病保險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7.各市(州)相關部門按照省衛生扶貧實施方案要求,將衛生精準扶貧納入本市(州)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並指導和監督各縣(市、區)項目實施。

  8.各貧困縣(市、區)政府為責任主體,負責具體項目在縣(市、區)的實施。縣(市、區)相關部門要摸清衛生工作薄弱環節,建立工作臺賬,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職責,切實解決制約貧困地區發展的困難和問題。

  四、完成時限

  1.2015年至2016年,完成貧困村標準化村衛生室建設。

  2.從2016年起,對於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貧困縣內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下貧困村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定額補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從2016年起,連續10年,每年依託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項目招考不少於500名免費醫學生。

  4.2015年至2020年,為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平均每年配備400名以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2016年前配備全科醫生1000名,實現平均每個鄉鎮衛生院達到3名;2020年前再配備1000名,實現平均每個鄉鎮衛生院達到5名。

  5.2015年至2018年,完成貧困縣每個縣級醫院2個重點專科建設,其中2015年20個貧困縣,2016年20個貧困縣,2017年18個貧困縣,2018年17個插花縣。

  6.從2015年起,每年選派挂職幹部、多點執業醫師、支農醫師到貧困地區幫扶。

  7.從2015年起,貧困參合人口政策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從2016年起,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

  8.2015年6月底前制定出臺《甘肅省貧困縣醫療機構亂收費、重復計費和過度醫療新農合資金扣減辦法》。

  五、檢查驗收

  1.貧困地區村衛生室建設,由縣(市、區)衛生計生、發展改革、財政、建設等部門依照《村衛生室建設指導意見》對項目進行檢查驗收。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聯合組成考核組,對各市(州)項目建設進度和工作品質進行考核。對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縣(市、區),將減少下一年度項目和資金的安排,對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實施單位的責任。

  2.提高貧困村鄉村醫生待遇,由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等部門組織檢查各地落實情況。

  3.強化鄉村醫生培養培訓,由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省教育廳聯合督導實施進度,檢查培養培訓情況。

  4.充實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由省衛生計生委與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部門對相關市(州)落實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5.貧困縣縣級醫院重點專科建設,由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根據重點專科建設方案和《甘肅省省級臨床醫學中心建設項目和縣級醫院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定期進行督導考核。

  6.落實選派幹部到貧困地區挂職制度、萬名醫師支援農村工程、醫師多點執業、加強醫院管理等執行情況由各級衛生計生委進行督導和檢查。

  7.提高貧困人口新農合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村醫待遇,由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給予政策指導。

  8.提高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比例,由省醫改辦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甘肅保監局等部門配合開展定期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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