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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翔離婚財産如何分配? 律師:若無協議對半分

  • 發佈時間:2015-06-26 08:1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劉翔離婚,一個現實的問題擺在面前:他的財産到底如何分配?昨晚,記者電話採訪北京大成大連律師事務所律師尚永海,後者給出專業解讀。

  劉翔的職業生涯起起伏伏,2004年成為奧運冠軍時年收入增加到2300萬,這之後年收入達到2600萬和5800萬,北京奧運會前夕更是簽了14個代言,年收入上漲到1.6億元。儘管北京奧運會之後,劉翔遭遇傷病,即使這樣2012年收入也達到 2160萬。所以,據福布斯的記錄,從2003年到2014年,劉翔的收入達到了5.35億人民幣,這包括了廣告代言和體育比賽等收入。另外有媒體報道,劉翔去年4月在上海斥資4600多萬元人民幣入手了一套300多平方米的豪宅,這之前劉翔個人名下在上海已經擁有最少兩處住宅和一棟別墅,且全部位於普陀區。如今分道揚鑣,這些房産如何分割也是問題。

  乒乓奧運冠軍馬琳離婚案落定時,前妻就分得數百萬存款和價值幾百萬的別墅,與馬琳相比,劉翔的身家更厚,這是否意味著葛天分得更多?對此,尚永海給出了專業解讀:“如果劉翔和葛天沒有婚前協議,那麼劉翔的收入所得以及資産要與葛天對半分,當然5.35億元收入不應該全算作劉翔的收入,有可能還有體育總局的分成和贊助商協議,劉翔具體資産多少要看到手有多少。另外,房産也是,進行拍賣評估然後對半分。如果劉翔與妻子婚前簽訂協議,那麼就要根據協議內容來具體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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