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孩子不成強行抱走拐騙兒童姐弟罪責難逃
- 發佈時間:2015-06-26 07:31:57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直想抱養一個小孩的陳某,提出收養他人嬰兒未果,光天化日之下竟將孩子強行抱走,寄養在親戚家中拒不歸還。近日,河南省魯山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7月22日上午9時許,魯山縣某村村民陳某從打工工廠返家途中見到閆某推著一輛三輪車,上面坐著一個智障女子,該女子懷裏還抱著一個六個月左右的男嬰。一直想抱養一個孩子的陳某便上前提出想收養該男嬰,遭到閆某拒絕。陳某不死心,對閆某百般糾纏,甚至還給其姐姐陳某某打電話,讓其前來幫忙。陳某某趕到現場後,借機從智障女子手中將男嬰抱走。作案後,陳某和陳某某將男嬰帶離現場送到南陽市方城縣某村一親戚家寄養。公安機關接報後,于次日下午將被拐騙男嬰解救。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某、陳某某以收養為目的,結夥拐騙不滿十四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人,其行為已構成拐騙兒童罪。考慮到陳某某與陳某事先並無預謀,且陳某某係出於親情對陳某實施了幫助行為,遂依法判決如下:以拐騙兒童罪分別判處陳某、陳某某有期徒刑1年和6個月。劉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