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政務“專有雲”應重視資訊安全
- 發佈時間:2015-06-25 00:29:5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過十多年的努力,我國電子政務應用已經跨過了起步階段,但各部門電子政務建設中的重復投資、網路分割、資訊孤島、運作維護成本居高不下等問題仍很突出。
隨著雲計算的興起,有的部門和單位先行先試,政府採購社會雲服務,重復建設問題、資訊孤島問題、高耗能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但隨之而來的是資訊安全隱患問題。在大數據時代,原來局部的資訊、孤立的資訊迅速轉變為全面的資訊、整體的資訊,這種海量資訊便具有了很高的商業價值,成為高度敏感資訊,普普通通的資訊被集中之後甚至會成為國家秘密,如個別的中央單位的地址資訊、人數資訊、經費資訊如被收集完整,就可能構成國家秘密。而近期發生的“蘋果雲”艷照門泄密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一醜聞雖然發生在民用領域,也讓我們不得不懷疑雲計算存在的資訊安全問題,雲計算供應商信誓旦旦的安全承諾突然變得蒼白無力。
不少掌握著大量敏感資訊或秘密資訊的中央部門和單位,考慮到雲計算的資訊安全保障隱患問題,對雲計算這一先進技術大體上有兩種應對態度:有的排斥抵觸,一如既往繼續擴容機房,尚不能享受到雲計算的種種優勢,電子政務建設長期以來存在的種種問題得以延續;有的在積極搭建“私有雲”,但仍然難脫重復建設的老路。
在雲計算時代,我們如何在享受技術進步帶來的種種優勢和便利的同時,保障資訊和數據安全,已經成為不容回避的話題,急需拿出有效措施加以解決。簡單地依託社會雲資源,政府採購社會雲服務,並逐漸成為潮流和時尚,這種做法需要我們分類評估資訊安全風險,認真反思、慎重決策,切忌一哄而上。一味地排斥或者盲目地依賴,走向兩個極端,都會産生一系列新的問題。以雲計算技術,進一步推動我國電子政務建設,需要我們首先站在維護國家資訊安全的高度,進行頂層設計。
首先,應加快建設統一的中央國家機關電子政務“專有雲”平臺。工業和資訊化部已經發佈了《基於雲計算的電子政務公共平臺頂層設計指南》,並在有關地區開展了基於雲計算的電子政務公共平臺建設,積累了一些經驗。但在中央國家機關層面上,目前還沒有開展組織建設電子政務雲。中央國家機關資訊化建設體量大,需求更為迫切,建議相關資訊化主管部門研究中央國家機關電子政務雲平臺建設規劃,採用基於雲計算技術的電子政務模式,統一採購軟硬體設備,對基礎軟硬體系統進行統一管理、統一運維,軍事化管理,不但可以減少財政投入,而且便於各部門資訊資源整合,發揮電子政務的整體效益。
其次,完善政務雲建設的相關配套制度和密級認定標準。雲計算綜合運用虛擬化技術、分佈式存儲技術和海量數據管理技術,為電子政務雲平臺的軟硬體基礎設施集中部署和資訊資源整合共用提供了技術上的可能,但雲計算本身並不足以成為電子政務實現互聯互通、資訊共用的充分必要條件。
由於現行投資管理制度缺乏對資訊化工程統建共用的引導,同時各部門為維護自身利益競相爭奪資訊資源,因此,電子政務雲不能靠部門自發建設,必須優先加強制度建設,依靠制度法規強制推動:一要調整現行財政預算體制,優化投資建設和購買服務支出結構,引導電子政務項目從自建向購買服務轉變,逐步減少硬體增量採購預算直至停止;二要調整電子政務項目審批制度,對建設項目進行集中投資管理,嚴格控制電子政務基礎設施、業務系統和網站分散建設和運維。預算和投資不做出實質性調整,各部門用買硬體的錢“擅自”去買服務,採購雲計算服務就會成為違反財經紀律之舉;三要完善電子政務建設和管理辦法,整合利用現有數據中心軟硬體設備存量資源,建立電子政務雲平臺,強制推動資訊資源、業務應用系統等向雲平臺遷移,逐步減少對社會雲資源的依賴。
將分散的投資和運維經費集中起來,投資建設中央國家機關電子政務專有雲,成為中央國家機關電子政務雲計算的主要載體,並不是對社會雲資源的全面排斥。對於非敏感資訊、非涉密資訊仍然可以政府採購雲服務。對是否構成敏感資訊、涉密資訊應當放在雲計算、大數據的新的技術背景下,有關部門重新分類提出界定依據,明確程式標準和監管主體,避免自我判斷、自我裁量,以適應電子政務建設需求,跟上時代發展。社會雲服務機制靈活、市場銷售公關能力強大,中央部門和單位正處在新浪雲、阿裏雲、浪潮雲強大的銷售攻勢包圍之中,急需我們拿出新的定密標準,否則,將來數據遷移將會産生新的浪費。
第三,積極探索新的方式建設電子政務雲。《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生産性服務業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26號)鼓勵政府機構和事業單位採購專業化服務,並提出要積極運用雲計算、物聯網等資訊技術。由於電子政務雲建設的專業性強,週期漫長,可以考慮從專業機構整體收購已經建成、運作較為穩定的雲平臺,全面接管,招標採購工作可依託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組織實施,這種方式可以縮短電子政務雲建設週期,減少技術風險,以最短的時間推廣部署。
最後,國産軟硬體優先。推行電子政務雲,必須要考慮電子政務雲對國內技術和産業發展的推動。在電子政務雲平臺建設過程中,應優先採用國産軟硬體,推動我國資訊技術和産品加快實現自主創新。此外,採用自主可控的國産軟硬體不僅是從帶動我國雲計算技術和産業發展的角度考慮,從網路和資訊安全的角度上看,國産軟硬體可以很大程度地降低由國家政治問題導致的資訊泄密的可能性。
當前,IBM、微軟、英特爾等公司已在我國展開雲計算技術專利戰略性佈局,對我國雲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必須高度重視。我們應及早考慮雲計算專利戰略佈局,加大雲計算國産軟硬體應用,以應用帶動技術和産品創新,確保電子政務雲平臺安全。國家應對電子政務雲平臺建設採用國産軟硬體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援。加大對自主可控雲計算的支援力度,尤其在網路、伺服器、存儲設備等硬體層面和作業系統、中間件以及雲應用軟體層面加大支援力度,並從建設資訊産業整體生態環境入手,出臺相關政策,鼓勵軟硬體、應用、運營等産業鏈各環節均衡發展。以雲計算為機遇,實現彎道超車,推動國內資訊産業跨越式發展。
(作者單位:國管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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