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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佔壓黃網格不當違法

  • 發佈時間:2015-06-17 08:33:50  來源:天津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通訊員 焦軒 黃磊 記者 何會文)從交管部門了解到,6月8日,交管部門在南口路天津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門前新開啟一處專門攝錄佔壓“黃色網狀線”(俗稱“黃網格”)的固定電子警察設備。據交管部門介紹,遇車輛排隊等候或緩慢行駛時,有車輛佔壓黃網格常常導致路口擁堵難行。為此,今年交管部門進一步加大了對佔壓黃網格違法的治理力度,至今已累計查處黃網格停車違法1785起。

  據了解,黃網格用以標示禁止因任何原因停車的區域,視需要劃設于易發生臨時停車造成堵塞的交叉路口、出入口及其他需要設置的位置。當黃網格前方有車輛停駛時,後車必須在黃網格外等候,直到確認黃網格前方有足夠空間停駛本車時,方可駛過黃網格。但在現實生活中,不少司機置黃網格于不顧,隨意將車停在上面。尤其是在前方車輛排隊等候或是行駛緩慢時,很多司機都會採用“跟進”方式緊緊咬住前車,甚至有的司機還將黃網格當成停車線,把車停在黃網格內。

  交管部門介紹,車輛佔壓黃網格違法多發生在車流量較大、行駛緩慢的時段和地點。駕駛人佔壓黃網格本來是想要快,但往往欲速不達,甚至引發長時間堵塞。交管部門表示,為進一步加大對此類違法治理力度,目前本市已在榮業大街保安大街交口、榮業大街榮安大街交口、衛津路廣播電臺門前及南口路天津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門前等4處路口啟用了黃網格電子警察自動抓拍系統。此外,執勤交警也加大了對此類違法行為的管理處罰力度。

  交管部門提示廣大駕駛人,駕車臨近黃網格時,應注意觀察前車的動向,如黃網格的前方道路能夠容納你駕駛的車輛,則通過網狀線停車;否則,應將車停在網狀線之外等待。對車輛佔壓黃網格的違法行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將被處以200元以下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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