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立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
- 發佈時間:2015-03-24 05:13:16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陳煜報道:福建省日前出臺《福建省建立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指導意見(試行)》,將分四級網格建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形成“各級政府組織實施、環保部門統一協調、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環保監管格局,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力度。
據福建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網格化環境監管,就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轄區環境監管工作任務和環境監管力量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標準,結合行政區劃,劃分成若干網格狀單元,將監管力量下沉至各單元,將日常監管基本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員,使網格內各重點排污單位、主要環境問題得到有效監管,實現定區域、定任務、定責任。福建省按照省級負責指導、督查,市、縣(區)具體組織劃分並落實網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則,建立四級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一級網格按行政區劃共劃分為10個區域,分別為福州市、廈門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龍岩市、南平市、寧德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二級網格原則上按一級網格內行政區劃,以所轄的各縣(市、區、開發區等)為單元劃分區域;三級網格原則上按二級網格內行政區劃,以所轄的各鎮(鄉、街道等)為單元劃分區域;四級網格依託各地關於社區網格、單元網格的劃分原則方法所劃分的區域。
為落實網格監管工作責任,該省建立了各級網格內環保監管“五定”機制,即對網格內所有污染源實行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的“五定”監管,確保網格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目標任務具體、考核評價客觀。上級網格與下級網格之間層層簽訂責任狀,明確工作任務和獎懲措施,各級網格內各部門之間建立聯動機制,認真履行環保監管職責。福建省還對各地建立網格監管資訊平臺提出明確要求:繪製網格分佈圖,統一網格編碼制度,設計醒目標識標記,實現地理資訊數字化;依託或整合“數字福建”、“智慧城市”、電子政務網等網路資源建立綜合資訊系統,將污染源分佈、網格化環保監管資訊納入統合資訊系統,在設區市層級設立,各級網格聯動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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