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資産千萬元級私募基金獲准入市
- 發佈時間:2015-06-17 01:00:0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參考報》記者16日從接近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人士處獲悉,央行近日已發佈《關於私募投資基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允許凈資産不低於1000萬元的私募基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
《通知》顯示,央行金融市場司已明確私募投資基金也可以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其準入條件包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已經依法在有關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行業自律組織完成登記;基金管理人的凈資産不低於1000萬元,資産管理實繳規模處於行業前列,並獲得有關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行業自律組織的認可等共八項具體要求。
對此,有機構監管人士表示,這是繼去年10月底央行金融市場司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關於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借北金所通道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之後,銀行間債市的進一步放開。
“不過此次私募債效倣的是去年11月《做好部分合格投資者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工作的通知》(銀市場[2014]43號)直接在銀行間開立乙類戶。即私募基金不同於非金融機構,而是類比公募基金、銀行理財等直接在銀行間開戶參與交易。”對此,上述人士認為。
資料顯示,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結算成員分為甲、乙、丙三類。但是,個別丙類戶出現了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問題。2013年4月,銀行間債市開啟了整頓風暴,中債登在暫停丙類戶開戶後,信託産品、券商資管、基金專戶這些乙類戶也不能開戶。隨後,監管層開始進行丙類戶的取締和升級工作。直到去年11月,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才被允許“借道”北金所平臺重返銀行間債市。
不過,非金融機構被放開在北金所開戶以來,實際開戶的投資者數量仍然非常少。“這主要是因為通過北金所平臺進入銀行間市場和標準的銀行間市場仍然有一定分割,參與者之間無法相互交易,交易活躍度和市場參與均不達預期。”有券商分析人士表示。他坦言,此次允許私募基金參考四類非法人投資者直接開戶,可謂政策上一個較大的改動,明顯比非金融機構繞道北金所更具優勢。
對此,民生證券宏觀研究員李奇霖表示,私募債券基金可以通過北金所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但北金所不是一對一詢價的協議交易,雖然防範了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問題,但參與主體、市場活躍度均大不如從前。而該文件強調私募投資基金試行與做市商達成現券交易,私募債券基金是否會積極參與開戶仍然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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