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繳存下限為140元
- 發佈時間:2015-06-17 00:34:42 來源:鄭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發出通知,對2015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進行調整。
通知稱,2015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鄭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5%~12%。
據介紹,鄭州市統計局公佈的2014年度全市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9279元。非私營單位繳存職工2014年度的平均工資達到或超過全市當年平均工資水準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10%(即410.66元, 49279÷12×10%);達到當年平均工資80%(39423元)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8%(即262.82元,39423÷12×8%)。
對於私有企業的繳存標準,鄭州市統計局公佈的2014年度城鎮私有企業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30853元,城鎮私營企業繳存單位職工2014的年度平均工資達到或超過當年平均工資水準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10%(即257.11元,30853÷12×10%);達到當年平均工資80%(24682元)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8%(即164.55元,24682÷12×8%)。
另外,按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意見,確定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2319元(49279÷12×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總額上限為2956元,繳存基數的下限按照鄭州市2014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市區、各分中心、各管理部月繳存基數的下限為1400元,住房公積金。
鄭州晚報記者 胡審兵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