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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廳省扶貧辦關於精準扶貧飲水安全支援計劃的實施方案

  • 發佈時間:2015-06-16 05:34:14  來源:甘肅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省水利廳省扶貧辦關於精準扶貧飲水安全支援計劃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紮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意見》,根據全省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對農村飲水安全的總體要求,以58個貧困縣(市、區)、17個插花型貧困縣(市、區)為重點,以精準到村入戶通自來水為目標,對建檔立卡的6220個貧困村中飲水不穩定的1107個村的工程進行改造提升;對未通水到戶的26萬貧困戶全部通水入戶。到2020年底,貧困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水質達標率比2015年提高15個百分點以上,供水保障程度進一步提高。

  1.2015年,解決全省農村180.56萬人飲水安全問題(其中,國家飲水安全規劃剩餘126.58萬人,7個國開行貸款試點縣17.89萬人,藏區9個縣新出現13.49萬人,環縣等11個特殊困難地區22.6萬人),全面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

  2.2017年前,全面解決建檔立卡的1107個貧困村、118萬人的飲水安全,實現26萬戶群眾通水入戶。主要任務:新建集中供水工程64處,替代原分散工程,穩定解決7萬人的飲水問題;對82處已建水廠擴容改造,延伸供水管網,擴大供水範圍,改善38萬人供水條件;“以大帶小、小小聯合”,對560處小型單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或聯村並網,增加水處理和消毒設施,改善53萬人供水條件;更新完善場窖工程4萬處,配備小型家用凈水設施,提升解決既無地表水來源又無地下水區域的20萬人飲水安全標準;對尚未通水入戶的26萬戶加大入戶力度,實現供水到戶。

  3.2020年前,通過鞏固提升,建立從“源頭”到“龍頭”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體系,保證水量、提高水質,使貧困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穩定和安全的飲用水。主要任務:提升供水保障率,以縣域為單元,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城鎮鄉村同網、水源互備、工程聯通、升級聯網,保障供水需求;提升水質達標率,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檢測,實現千噸萬人以上水廠常規性水質化驗全覆蓋,對單村單井工程和一家一戶場窖工程推廣安裝凈水設施,每縣建立一個標準化水質檢測中心,加密抽檢頻次,保障供水安全;提升管理水準,研發建設“縱向到戶、橫向到工程”的線上監測資訊化管理網路,同時明晰飲水安全工程産權,落實專管機構,強化管護責任,保障工程良性運作。

  二、主要措施

  (一)保證資金投入。實施貧困村飲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投資由中央和省級籌措解決。26萬貧困戶入戶費用由省上統籌解決,不增加貧困戶負擔。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工程建設,發揮水利投融資平臺作用,利用國開行貸款解決缺口資金問題。

  (二)優化設計方案。對通過管網延伸、配套完善的工程,優先覆蓋貧困村,特別是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貧困村;單項供水工程設置凈化消毒設施;科學布設村級管網,保證入戶工程實施;推廣先進施工工藝,提高場窖工程建設水準。

  (三)加強建設管理。按照“當年安排的項目當年完成”的目標,將工程建設任務細化到村,工期細化到旬,責任靠實到人。全面實行公示制,堅持開工前和竣工後兩公示,將責任主體、建設計劃、補助政策、資金使用、竣工驗收等定期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發揮“雙聯”幹部、駐村工作隊和群眾的監督作用,參與工程建設管理。

  (四)強化技術服務。針對貧困地區技術力量薄弱的現狀,省水利廳抽調專門技術人員,深入貧困縣區幫助指導,提升規劃設計品質和精度。組織省、市、縣、鄉各級水利幹部,深入貧困鄉村施工一線,對項目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監督指導。

  (五)完善管護機制。健全貧困縣縣級農村飲水安全專管機構,明晰工程産權,逐項落實管護主體,小型工程推行産權改革。建立縣級維修養護基金。省上將貧困村飲水安全工程納入小型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給予經費支援。以縣為單位,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水價,分步到位。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縣長負責制,逐步實現同縣群眾吃同質同價水。

  (六)強化水質監管。以縣為單元,建立標準化水質檢測中心。千噸萬人以上工程設立水質化驗室,配備專職檢驗人員,確保水質常規檢測常態化、全覆蓋。對單村單井小型供水工程水質定期抽檢。對水窖供水工程配備小型家用凈水設備。

  三、責任分工

  解決農村飲水安全由地方政府負總責,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省政府將保障農村供水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的考核目標。縣級人民政府是責任主體,負責年度建設任務的組織實施、項目竣工驗收和運作管理工作。

  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村飲水安全提質增效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項目審批、投資計劃下達等工作,監督檢查計劃執行和項目實施。

  財政部門負責審核下達預算、撥付資金、監督管理資金使用、審批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等工作,落實財政扶持政策。

  水利部門負責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組織指導項目的實施及運作管理。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衛生學評價和項目建成後的水質監測等工作,加強衛生監督。

  扶貧部門根據精準扶貧的要求,提出貧困縣飲水安全到村到戶需求,積極籌措、整合扶貧資金用於工程建設。

  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和環境監管,做好農村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統籌解決污染型水源地水質改善問題。

  四、完成時限

  2015年,全面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

  2017年,完成1107個貧困村的飲水工程鞏固提升,26萬戶群眾實現通水入戶。

  2020年,水源保護和水質檢測進一步強化,工程良性運作機制基本建立,全面建成覆蓋水源水、出廠水、末梢水的水質檢測體系和資訊化管理系統。

  五、檢查驗收

  項目建設完成後,實行驗收銷號制。按照《甘肅省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甘發改農經〔2007〕981號),結合精準扶貧工作要求,採取縣級全面驗收、市級重點驗收、省級隨機抽查。縣級驗收由縣水利等部門、農民代表逐工程、逐村逐戶驗收。集中供水工程逐項驗收,場窖工程逐戶驗收。市水利等部門對千噸萬人以上供水工程進行重點驗收,對貧困戶入戶工程進行抽驗。省水利、發改、扶貧等部門對驗收結果隨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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