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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保險基金”發揮大作用

  • 發佈時間:2015-06-16 02:31:30  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呂兵兵通訊員崔仲愷

  6月9日,記者來到山東省新泰市宏成養殖專業合作社,見到今年3月份遭遇了鴨棚失火事故的社員張廣艷時,她在重建好的鴨棚裏邊忙活邊説:“真沒想到,才這麼短的時間,新棚裏的第一批鴨子就要出欄了。”張廣艷靠著合作社保險基金的賠付,很快重新建起了鴨棚,恢復了生産。

  合作社理事長劉光洲介紹,宏成養殖專業合作社擁有社員600多戶,主要發展肉鴨養殖,年可出欄肉鴨2000多萬隻。養殖業風險大,為了抱團抵禦風險,2012年,合作社開始探索建立了“宏成1+1合同鴨保險基金”,合作社與社員以每只鴨苗6分錢的標準,按1:1的比例共同出資,為社員養鴨提供一份“土保險”。基金運轉3年多來,通過合作社的規範運作,越來越多的社員加入進來,既大幅降低了社員養殖風險,又換來了合作社的發展壯大。

  從2012年至今,宏成合作社累計支付養殖戶保險金近200萬元,其中單筆最高賠付達到6.5萬元。2014年,合作社有313戶社員參加合同鴨保險基金,其中141戶受益,總賠付金額為92萬元。

  俗話説“家有千萬,帶毛的不算”,養殖戶養殖肉鴨是為了效益,但養殖過程中存在巨大風險,也讓很多養殖戶望“鴨”興嘆,顧慮重重。

  據了解,宏成養殖合作社成立於2009年,發展之初,主要為社員提供技術幫扶、疫病防控和産品銷售等服務。劉光洲説:“然而,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發現,對養殖戶影響最大的,是無處不在的養殖風險。”

  同行的合作社副總經理張旭舉出了實例:“2011年,因為一場大風災害,合作社40多個棚受災,社員損失嚴重;社員韓新剛的鴨棚遭遇大火,血本無歸;後來又先後爆發禽流感疫情,損失最終都是養殖戶承擔。一系列的慘痛現實告訴我們,沒有保險,養殖戶頭上就始終懸著一把劍,難以安心。”

  據測算,一隻肉鴨的養殖成本要在20元以上,宏成合作社社員的養殖規模通常在1萬隻以上,一批肉鴨的投入算下來就是20多萬元,這還不算鴨棚等硬體設施。如果出現重大自然災害或疫情疾病,政策性保險保障還沒有,商業保險公司也不願涉足,養殖戶沒有別的辦法,只能自己承擔。

  “成立合作社,就是為了抱團發展,帶領社員共同致富。同樣的道理,面對養殖風險,大家都拿出一點錢,誰家受災了,補償給他們,大家幫一家,抱團抵禦風險,就都有了保障。”劉光洲説。

  就這樣,宏成合作社的“土保險”應運而生。

  張廣艷向記者講述了她加入“宏成1+1合同鴨保險基金”的過程,遭遇火災後又是如何獲得賠付的。

  年初,張廣艷按每只鴨苗6分錢的標準,投保了1萬隻鴨苗,與合作社分別出資600元,加入了保險基金。張廣艷今年共建了3個鴨棚,3月份,其中一個棚在育雛取暖時,因用火不慎導致鴨棚起火,4000多只鴨苗全部被燒死。

  張廣艷立即向合作社報告了受災情況,合作社理賠小組成員在規定時間3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考察、評估,並確定賠付標準。理賠小組成員由合作社兩位副總、一位區域經理和服務該社員的技術員四人組成,確保定損結果公平公正。

  經過鑒定,張廣艷的損失達到2.8萬多元,按照60%的標準賠付,張廣艷最終獲得約1.7萬元的賠付款。

  據宏成合作社出臺的《宏成1+1合同鴨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入社農戶自願參加保險基金,基金由合作社和養殖戶按照1:1的比例出資,每只鴨苗各出6分錢;保險基金承擔單批保險責任,只在本批遭受損失時承擔賠付責任;保險基金的險種分為自然災害險和重大疫情險,社員因災損失超過3%時即可申請賠付,賠付額度為60%~80%,具體由理賠小組確定。

  調查發現,宏成保險基金規範運營和發揮作用,與合作社的規範發展和壯大是分不開的。合作社現擁有32人的管理團隊,其中28人是大學畢業生,技術人員全部為畜牧專業畢業的學生。合作社在成立技術部和市場部的同時,還成立了建棚隊、抓鴨隊、防疫隊,為養鴨提供多元化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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