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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槍手”跨省替考的背後

  • 發佈時間:2015-06-12 08:31:07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組織者嚴密運作

  怪現象屢禁不止

  ■特約記者 程喆

  在高考考生須知裏,有著詳細的近乎繁瑣的規定:“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透明筆袋之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高考考場。”有些省市還規定除“身份證+照片”外,還有指紋驗證環節。但這些嚴苛的規定都沒能阻止替考者的步伐。6月7日,高考首日,媒體曝光了一起跨越湖北和江西兩省的高考替考事件,替考組織的規範和高效率,讓人看得瞠目結舌。

  替考揭秘 記者臥底順利入考場

  6月7日上午,人們正討論各省高考的作文題目。在網路上,《南都記者臥底替考組織 此刻正在南昌參加高考》的文章廣為流傳,一條從物色“搶手”人選到進入考場替考的完整鏈條浮出水面。

  在這篇報道中,記者臥底長達半年多。去年年底,記者就與一名高考“槍手”組織成員接頭,表示願意成為該“搶手”的“下線”,並保持長期聯繫。直到2015年4月,該替考組織未與記者簽署任何協議,記者也未與“上線”見過面。不過,替考組織要走了記者的照片和身份資訊。

  6月5日晚,記者隨同“上線”等10余人,從湖北武漢乘火車抵達江西南昌。在新的身份證中,記者的戶籍地被“放在”了山東,准考證顯示,除了照片是本人外,其他資訊均與記者提供的不符。

  記者順利進入考場考試,由此確定替考組織此前聲稱的“打點關係”均真實有效。

  鏈條完整形成網路

  結合以往新聞報道來看,替考組織通常組織等級分明、運作高度規範化,甚至連獎勵報酬的設定也毫不含糊。“上線”“下線”各司其職,連負責管理、協調的“中層”都“盡職盡責”。

  2012年,《南方週末》報道了一起替考事件,媒體所接觸的一名“槍手”表示,起初他被“上線”找到,因為對方誤以為他很缺錢。他答應後一度反悔,結果遭到恐嚇——“你不能説不去就不去啊,提交了資料之後,已經在製作身份證、准考證了,整個鏈條的成本極高,臨時退出你賠不起!”

  同時,替考組織會根據分數進行獎勵,從幾萬元到十幾萬元的酬勞都不在話下。考上一本的分數也分為三個檔次,最高檔是985高校,其次是非985的211高校,再次則是非211的一本高校,三本的分數則基本賣不出去。

  魔高一丈內鬼參與

  “槍手”替考何以能成功?目前,南都記者以及江西教育部門還在調查,但可以肯定的是,這整套運作少不了內部人員的參與。

  據《南方週末》報道,拿著僱主的身份證和准考證直接進場替考,被稱作“硬考”。而通過偽造證件,瞞過監考老師審查進行的替考則被稱為“軟考”。“軟考”屬於“打馬虎眼”,在操作上比較簡單,僅需將長相相似的考生和“槍手”相片進行PS處理製作證件便可,這個過程需要得到公安系統人員的幫助。

  “硬考”對於“槍手”來説,僅需考試便可,而監考審核環節的門檻早已被層層打通。可以説,“硬考”是一個系統工程,這其中防止高考作弊的種種措施幾乎失效,甚至性別不同都可以替考。有些地方的高考有指紋錄入環節,也不過是走過場而已。

  高考漏洞 或許只是冰山一角

  高考這個國家級別的考試不可謂不嚴,但“替考”“代考”的行為卻屢禁不止。據統計,近10年來,陜西、河南等5地已發生了至少9起高考替考事件,幾乎平均每年都會發生一起。其中河南在2007年、2012年、2014年均被曝光,成為重災區。其中,2014年發生在河南的替考事件,因涉及人數眾多而轟動一時。據央視《新聞直播間》欄目報道,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針對此事發佈情況説明時稱,已查實違規、違紀考生165人,其中替考者有127人。

  人們以為,去年被曝光了如此影響重大的替考事件,替考行為會偃旗息鼓一段時間,誰知這絲毫沒有組織替考者走入高考的考場。這樣的組織很可能不止一個,因為據報道,該組織的“中層”曾在考前提醒記者,“若在考場遇到同校或認識的人,一定要裝作不認識或刻意回避,免得以後被對方舉報”。言下之意,即可能還有更多的大學生在替其他組織工作,為其他學生替考。

  問題環節叢生

  高考往往從報名階段開始,就讓替考組織有漏洞可鑽。

  據新華社報道,江西一地方長期分管高招的教育局副局長介紹説,高考採取網上報名,考生主要有以下幾類:

  第一類考生是在校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一般以學校為單位組織報名,學校又以班級為單位,在老師的指導下組織學生報名。

  這種以“母雞帶小雞”式的報名方式一般不會發生問題,但由於少數民辦學校在學籍管理和報考組織管理上不太嚴格,工作人員受利益驅使容易被替考組織所利用。

  2006年陜西洋縣考區被發現4名替考生。在這4名替考生中,有3名考生是高中二年級的學生。事後據媒體調查,洋縣地方中學會安排數十名高二成績優秀的學生替高三學生參加高考。但其對外宣稱,這樣做是為了鍛鍊高二優秀學生的應試能力,學校已給這些學生辦理了准考證。

  第二類是社會考生報名方式。2001年高考報名條件進一步放寬,考生年齡、婚否不再設限。由於資訊不全,即便是碩士、博士學位的獲得者也可以通過報名程式獲取高考資格。對於社會考生的資訊甄別難度很大。

  第三類是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一些省市規定,符合規定的外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本地有一年以上學習經歷的,可以在學籍地申請報名,這就出現了很多“外籍考生”。

  新華社報道稱,接受採訪的教育考試部門人士認為,報名者需要現場採集圖像資訊,報名資訊需要縣級招辦審核通過才能進入省級考試系統,考務人員和替考組織內外勾結是突破層層關口的主要原因。

  防疏補漏 處罰力度不夠

  高考在“嚴防死守”的情況下,還出現這麼惡劣的群體性作弊案,實在讓人感到震驚。按理説,相關部門應當亡羊補牢,在追責之外,應積極搜尋管理的漏洞,完善內部制約機制、監督機制。以去年河南替考事件為例,截至2015年6月9日,對於被替考學生,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取消各科次考試成績、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替考“搶手”,如果是在校大學生的,那麼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給予開除學籍的處理。

  公職人員部分,充當牽線的教職員工被給予開除公職的處分,失職的監考老師給予記過處分;被替考考生家長在機關單位任領導職務的,給予撤銷職務的處分,一般公職人員則給予行政降級處分;教育相關部門領導給予撤職的處分,有的則被處以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這樣的處罰力度,被認為並未起到應有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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