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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停車位 缺口超百萬

  • 發佈時間:2015-06-05 07:50:40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廣州目前停車位缺口約100萬至120萬個。而住宅車位的價格從15年前的均價5萬元,到如今30萬、40萬元,十分尋常。圍繞地下空間出讓金繳納是否合理、停車難等問題,來自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廣東省地産商會等行業機構人士近日進行了熱烈討論。

  2014年4月4日,廣州市政辦公廳出臺的“100條”中規定,“原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暫緩徵收地下建築土地出讓金的,除依法可以劃撥外,在辦理房屋初始登記時,地下負一層按與其使用性質相對應的地上首層市場評估地價的50%計收土地出讓金,地下負二層及以下面積按與其使用性質相對應的地上首層市場評估地價的25%計收土地出讓金。”

  地下空間徵繳土地出讓金早在2013年下半年時已有風聲透出。當時爭議最大的是對已出讓的項目地下車位部分補徵費用。由於按照地面的50%補繳土地出讓金,無論對開發商,還是對買家來説,都是一筆非常大的資金,地下空間車位上漲,已成為必然趨勢。

  廣東省地産商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黃朝輝表示,對原有土地出讓合同沒有規定地下空間的,其土地出讓金應視為涵蓋了地上和地下建築,不應額外追加收取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其次,原來有些土地出讓合同有條款明確規定暫緩繳交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的,應按原合同計收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不應按現市場評估價計收。一旦收繳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購置車位的消費者就要以高出原來成倍或數倍以上的價格才能買到車位。

  合富輝煌房地産經濟研究院院長龍斌則表示,地下空間的建造成本非常高,政府如果要鼓勵地下空間的開發,就應當規定更低的土地出讓金甚至是免交,否則,必將提高開發的成本,最終仍然是由消費者來承擔。他建議廣州的地下空間出讓金不應以市場評估價為準,建議廣州參考上海,以基準地價為標準。

  文/圖 南方日報記者 李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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