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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範圍土地出讓金徵收黑洞涉及數百億

  • 發佈時間:2015-03-31 07:35: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財政部有關要求,除國務院有明確規定以外,任何地區和部門均不得減免緩繳或者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土地出讓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地方國庫,分期繳納最多也得在兩年內全部清繳。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由於長期以來各地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土地出讓金徵收存在巨大“黑洞”,少徵、欠徵或擅自減免的土地出讓金動輒數百億元。多地出現“樓盤都賣完了,土地出讓金還欠著”等怪現象。

  地方政府違規“主動讓利”

  記者梳理近年來土地領域的審計報告以及國家土地督察公告,土地出讓金徵收減免、“欠賬”問題幾乎次次“上榜”。審計署2010年公佈的土地出讓審計報告披露,審計的13個市地州中,少徵、欠徵土地出讓金總額達350多億元,超過審計對象同時期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的10%。國家土地督察機構2013年對48個城市展開例行督察,發現46個城市存在違規少徵、欠徵或擅自減免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涉及829個項目,欠繳土地出讓金492億元。

  近期一些地方官員的貪腐案被曝多涉及土地交易中的權力尋租,其中,土地出讓金徵收環節存在諸多問題與漏洞。

  武漢市新洲區原區委書記王世益濫用職權、受賄案近日公開審理。在王世益被指控的犯罪情節中,不少涉及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比如,廣東東莞一名商人準備在新洲區建五星級酒店,以1.32億元拍得250畝商業開發用地。這名商人送給王世益3萬港元和一塊名牌手錶後,王世益同意政府以“返還企業發展金”名義返給企業土地出讓金8000萬元,案發前已實際返還5975萬元。

  日前公開審理的貴州省委原常委廖少華也涉嫌插手土地出讓金減免。檢察機關指控其在擔任黔東南州委書記期間,拒不聽取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強令政府退還一家房開商土地出讓金,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310多萬元。

  “土地出讓金徵收亂象,部分反映出地方的政績衝動。”為多地政府提供土地出讓法律風險諮詢的葛振樺律師説,各地爭相招商過程中,地方政府往往以招商協議方式與相關意向企業在土地招標、掛牌之前商定出讓價格,約定中標價超過商定價的部分,以土地開發、獎勵款或其他名義全額或按照一定比例部分返還,使土地出讓金在“左口袋收,右口袋出”中違規返還。

  開發商使招逃欠土地出讓金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頻頻違規返還“主動讓利”,另一方面,不少開發商在項目建設中,利益輸送拉攏官員,在調整容積率、改變土地用途等方面做文章,降低土地使用成本,造成國家損失大量土地出讓金。

  隨意調整容積率。根據相關規定,建築項目調整容積率,應經國土規劃審查、政府批准,補繳相應土地出讓金後才能實施。業內人士介紹,開發商常常通過買通國土、規劃部門負責人,幫助其暗箱操作調整容積率,“導致本應補繳的鉅額土地出讓金白白流失”。

  私自改變土地用途。一些開發商搞定政府相關部門的主要領導,直接改變土地性質,在耕地或工業用地上建起收益更高的住宅或商場,避免補繳相應土地出讓金。

  多方打點延緩繳納。儘管近年來各地出臺了加收滯納金、不予辦理土地證、禁止參與土地競拍等舉措,加大土地出讓金的催繳力度,但不少拿地單位或企業通過四處打點獲得政府部門主要領導的同意後,不僅能夠繼續延緩,甚至滯納金也可全部減免,“樓盤都賣完了,土地出讓金還欠著”等怪現象多次出現。

  有開發商坦言,上千萬的土地出讓金放在手裏,每年光利息都能收入上百萬。掏二三十萬元打點官員,與得到的利益相比是小菜。

  違規責任劃分與追究缺位

  土地問題專家、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研究員黃小虎説,高額土地出讓金收入長期無法足額徵繳,意味著本應用於民生領域開支的公共資金打了折扣;徵地補償、安置回遷等費用可能受到影響,帶來土地補償款長期難以足額支付到位,導致失地、拆遷群眾與政府的矛盾糾紛高發;開發商繳納少部分出讓金即可佔用大面積土地,導致不少地區囤地成風,土地利用效率大打折扣。

  “土地出讓金徵收環節中的諸般亂象,關鍵在於土地出讓中違規現象的責任劃分與追究的缺位。”黃小虎説,儘管國家明文規定禁止地方減免、返還、緩繳土地出讓金,但以往審計或督察中查出此類問題,大多僅被約談和督促整改,受到處理的官員多是因其存在錢權交易等貪腐行為,違規成本較低,企業長期欠繳也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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