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企購違法違規煤將扣減發電量計劃
- 發佈時間:2015-06-04 07:16: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電企購違法違規煤將扣減發電量計劃
京華時報[微網志]訊(記者陳蕎)昨天,國家發改委等3部委下發《關於落實違法違規煤礦煤炭相關治理措施的通知》,稱將通過六項措施對違法違規煤礦煤炭進行相關治理,對違反通知要求的煤炭産運需企業,還將納入信用體系進行失信懲戒。
根據通知,各産煤省(區、市)將對煤礦建設生産情況進行核查,對核實確定的違法違規建設煤礦、超能力生産煤礦、不安全生産煤礦及隸屬關係名單,通過省級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等政府網站予以公告,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把違法違規煤礦名單以書面形式提供交通運輸部、中國鐵路總公司、有關行業協會和企業。
對核查中發現的基本建設手續不齊全、超能力生産或存在其他重大安全生産隱患的違法違規煤礦,將責令停工停産、限期整改,其間除保證必要的安保負荷和生活負荷外,一律停供採掘用電和火工用品。對屬停産整改範圍但拒不停産整改、擅自組織生産的,將由省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國家發改委同時表示,將建立電煤合同執行與發電量獎懲掛鉤制度。對本通知下發後仍然採購使用違法違規煤礦煤炭的發電企業,將相應扣減當年發電量計劃。2015年按使用違法違規煤礦煤炭數量對應的發電量1.2倍扣減計劃;2016年起,按使用違法違規煤礦煤炭量的1.5倍折算。隨時間推移,加大扣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