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糾紛有“裁判”
- 發佈時間:2015-06-03 05:32:3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楊其昌是河南省沈丘縣新安集鎮下溜村的養殖大戶,記者見到楊其昌時,他正在自家的養殖場忙碌著,“多虧了‘仲裁庭’的調解,我以後再不會為土地流轉費的糾紛煩惱了。”楊其昌説。
楊其昌説的“仲裁庭”,是沈丘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下設的仲裁機構。前些日子,楊其昌流轉了70多畝土地搞養殖,由於未簽訂規範的合同,與農戶産生了流轉費糾紛,在“仲裁庭”的調解下得到妥善解決。
“能調解的不仲裁,立足化解矛盾,不收取任何費用。”沈丘縣仲裁委員會負責人胡劍訓説,“仲裁庭”聘請了20名業務骨幹、2名律師作為仲裁員,對偏遠鄉鎮的複雜案件,仲裁委員會深入基層,開設“流動仲裁庭”進行仲裁。
沈丘縣是農業大縣,全縣農業人口128萬,現有耕地114萬畝。近年來,隨著外出務工人員增多和農業生産成本增加,當地許多農民認為種田的經濟效益遠不如外出打工。可不少人有顧慮:“土地就是命根子,把地交給別人去種,誰知道別人是怎麼種的,到時候一旦土地被破壞了,甚至連租金都收不到。”
為促進土地依法有序流轉,沈丘縣成立了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各鄉鎮(辦事處)也分別設立了服務窗口,每個行政村都配備了土地流轉聯絡員,縣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土地流轉的仲介、服務,全縣形成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網路。這些鄉村“管地”機構自成立以來,先後接待農村土地承包流轉諮詢服務1.2萬人次。
在沈丘縣周營鄉孟寨村,種糧大戶王海龍通過向村土地流轉服務站申請,後由村委會出面與村民商談,然後統一簽訂土地流轉承包合同,流轉了300畝地,當上了“農場主”。“別看只是一張紙,這裡面價格、承包用途等寫得清清楚楚,有了糾紛真不怕。”王海龍説。
在統一規範的《沈丘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上,記者看到,流轉期限、承包地經營權流轉方式、流轉價格、違約責任都寫得明明白白。
據了解,5年來,沈丘縣土地流轉“仲裁庭”共調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526起,仲裁土地糾紛案件28起,當事人95%以上服從調解、仲裁,為全縣30多萬畝流轉的土地提供了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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