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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查環”是轉嫁行政難題

  • 發佈時間:2015-06-02 14:30:45  來源:今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計劃生育,這是我們的基本國策,憲法明確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義務教育,根據法律規定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根據常識,計劃生育是計生部門的事,入學則是教育部門的事,兩者“風馬牛不相及”。然而,最近這兩件事情卻直接挂上了鉤。據《京華時報》報道,打算報名廣州白雲區黃邊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被告知,要想報名,除了準備戶籍資訊、孩子的體檢表等常規材料,還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如果沒有計生證,就需提供最近一年的查環查孕證明。據悉,在廣州有這樣要求的學校不止一家。

  報道中説,當地幼升小需計生證明的做法是“按照上級要求行事的”,也就是説是一種行政行為。但我們更清楚的是,教育部門與計生部門應該各司其職,而不是隸屬交叉關係。由此我們不禁要問,教育部門管上了計生,究竟是誰賦予的權力?這樣做是否有違法之嫌?

  孩子順利入學、得到良好的教育,是每個家庭關心的頭等大事;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在部分地區卻是當地行政部門的“頭疼大事”。“入學查環”正是利用了渴望孩子順利入學的心理,“逼迫”家長們不得不就範。保證適齡兒童入學讀書是教育部門的職責更是義務。硬生生地把計生工作“捆綁”到義務教育上,利用行政手段在“義務”的前面加上條件,分明是“懶政思維”在作祟,通過手中“任性的權力”來轉嫁行政難題。

  “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在黨和國家大力簡政放權,治理各種不合理規定、規範權力任性的當下,“入學查環”顯得尤為扎眼。要約束此類“捆綁”式的任性權力,只有通過行政手段約束個別部門自説自話的衝動、束縛住其自己給自己授權的手腳,這樣的情形才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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