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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個中央部委10月底前提交信訪分類處理清單

  • 發佈時間:2015-06-01 08:46:44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厘清信訪與訴訟等法定途徑的受理範圍,37個中央部委10月底前提交信訪分類處理清單

  有訴求該找誰將一清二楚

  對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不滿意的,法定途徑是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反映工作人員違反規定辦理招投標的,法定途徑是行政監察舉報……記者在《民政領域通過法定途徑處理的信訪投訴請求清單》看到,針對群眾可能提出的民政領域信訪投訴請求的不同類型,清單都相應列舉了法定途徑和法律依據。

  這些是開展“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帶來的。日前,記者從國家信訪局了解到,該項工作作為國務院落實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分工的重點工作之一,由國家信訪局和國務院法制辦牽頭,37個中央部委參與。今年10月底前,37個中央部委全部要提交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清單。

  9家試點單位和8家單位已形成清單

  截至目前,37家中央部委中,除列入前兩批試點範圍的9家單位已經出臺或基本形成清單外,工信部、水利部、文化部、安監總局、林業局、證監會、民航局、郵政局等8家單位已經形成了清單;銀監會已經起草了相關文件,正在徵求意見過程中;其他19家單位仍處於研究梳理中。

  “去年在聽取《信訪條例》執法檢查情況專題彙報會上,中央領導同志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本領域信訪事項進行分類梳理,進一步厘清信訪與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的受理範圍。”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張恩璽介紹。此後,國家信訪局會同國務院法制辦研究形成了《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的主要法定途徑及相關法律依據》,該指導性意見已於今年1月提供給37個部門,供梳理清單時參考。

  張恩璽介紹,今年的1月和3月分別確定了2批9家試點單位。第一批4家試點單位包括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衛生計生委,第二批5家包括教育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住建部和農業部。

  依法梳理,清晰引導群眾訴求解決

  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清單,會帶來什麼變化?有地方信訪幹部表示,以往是信訪部門站在“前臺”接待群眾,有了清單分類以後,可能是業務部門站在“前臺”直接解決問題。而群眾不管是進入信訪部門,還是進入其他職能部門,最終都能被清晰地引導到相關的業務部門,更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那信訪部門做什麼?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信訪局局長舒曉琴表示:“信訪部門自己要先弄清楚,應該怎麼分類,如何導入相關責任部門,如何指導、跟蹤信訪事項辦理,這都需要信訪部門承擔更多的責任。”舒曉琴對清單提出三個要求:一要“依法梳理”;二要“要素齊全”,梳理出來的每一種法定途徑都要有適用的條件、主體、時限、操作程式和法律結果,明確某一類的投訴請求按照哪一個法律法規應該怎麼辦;三要“簡便易行”。此外,有條件的還要在接待場所印製宣傳手冊,張貼工作流程圖,讓群眾知道自己的投訴請求通過哪個途徑、按照什麼程式去反映和解決。

  〖新聞背景〗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此前,《信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也明確規定,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式向有關機關提出。

  但在實踐中,信訪工作職責邊界不清楚、受理範圍不明晰問題比較突出,其結果是信訪部門管了許多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項,而職能部門的相關法定職責得不到充分履行,群眾合理訴求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本報記者 張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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