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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投資海外大門拉開試點門檻100萬元

  • 發佈時間:2015-05-28 09:33:22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證券時報

  在國務院明確批復將擇機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後,相關部門的準備工作已經接近尾聲。

  記者獨家獲悉,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管理辦法將很快發佈,首批試點QDII2的城市共有六個,分別為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深圳和溫州。

  居住在試點城市年滿18歲的境內個人,只要個人金融凈資産最近3個月日均餘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通過境外投資和風險能力測試、無重大不良記錄且沒有經司法裁決未償還債務者,可以申請QDII2。

  很多人了解QDII,但對QDII2卻並不熟悉。QDII2是指在人民幣資本項下不可兌換的條件下,有控制地允許合格的境內個人投資境外資本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投資業務的一項制度安排。這較之前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有新的突破。

  記者獲悉,符合條件的個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居住證、凈資産不低於100萬人民幣的核定材料;簽署開戶申請書、境外投資資金合法性承諾函和投資風險自擔承諾函等材料通過銀行審核後,可以開通境外直投專戶,含1個人民幣專戶和1個外匯專戶,用於辦理境外投資資金收付、結售匯業務。

  境外投資領域共包含三大塊:一是境外金融類投資,含股票、債券、基金、保險、外匯及衍生品;二是境外實業投資,含綠地投資、並購投資、聯合投資等,按相關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備案或核準後辦理;三是境外不動産投資,含購房等,須審核證明材料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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