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將上“經營異常”名單
- 發佈時間:2015-05-28 09:29:51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王玉萍
本報訊 2014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要注意了,記者昨日從市市場監管部門獲悉,根據規定,這些市場主體應當在今年6月30日前報送2013年與2014年的年度報告。
未在規定日期前報送年度報告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並在“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平臺”上公示。有關部門還將對其在投融資、銀行貸款、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獲得榮譽、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各類許可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並對嚴重失信主體實行市場禁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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