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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房“白條”兌現難 小區晚交房快兩年只減免1年物業費

  • 發佈時間:2015-05-27 15:15:00  來源:燕趙晚報  作者:杜慧  責任編輯:羅伯特

  □社區記者 杜慧

  近段時間,橋西區泰豐觀湖小區正在交房,業主張先生卻高興不起來,因為他購買的團購房最初簽訂的是“白條”。如今小區晚交房快兩年,開發商只減免他1年物業費。

  位於南二環附近的泰豐觀湖小區有高層住宅樓十余棟。三四年前,張先生通過單位團購購買了11號樓的一套商品房。

  據張先生介紹,由於是團購房,“當初購房時,我們跟開發商就沒有單獨簽訂購房協議,我們交了全款,他們就給我們開具了一張‘白條’,上面簡單地寫著收到房款數額,還有交房時間為2013年6月,就沒有其他約定了。”直到今年5月,他才接到了小區交房通知。

  他認為,小區晚交房快兩年,開發商應該給予一定的賠償。然而,前幾天,他到小區售樓部辦理交房手續,“他們説業主們需要預交1年半的物業費,我們團購房晚交房的,給減免一年的物業費,我只需額外交半年的費用就行。”

  昨日,張先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我家一年物業費也就兩三千元。一般情況下,延期交房都是按每天萬分之一進行賠償,這樣算下來,得賠我家三四萬元。不賠也就算了,可現在還要我們額外再交半年物業費。況且新房還沒住人,就要先交1年半的物業費?這也不合理。”

  無獨有偶,業主牛先生也是購買的小區團購房,約定2014年年底交房。“我們晚交房半年,也是減免1年物業費,還要另交半年的。”

  當天,記者以業主身份諮詢了小區售樓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確實晚交房,針對不同購房者,他們賠償金額不同,但都是抵頂的物業費。針對小區團購房,他們是按照銀行活期存款利率進行的賠償,賠償天數還需要減去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相當於一年物業費,業主們可自行計算。

  她説,由於每家每戶情況不盡相同,她建議業主帶著相關手續直接到售樓部諮詢,他們會詳細給予解答。至於額外交半年物業費,這是公司規定。

  河北明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惠民認為,就延期交房賠償事宜,有購房合同的要按照合同約定條款執行,沒有合同的,一般情況下就是對業主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賠償,這就需要雙方協商。他提醒説,廣大市民在選購商品房時,即便是團購房,也一定要簽訂詳細的購房協議,為日後維權留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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