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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改革比自貿區經驗更利好民企

  • 發佈時間:2015-05-27 12:29:21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自貿區建立一年之際,曾有專家建議,可以將自貿區建設的經驗推廣和複製到整個民營經濟發展中去,切實改善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

  説實話,自貿區的經驗,當然可以推廣,也可以複製。但是,民營經濟的發展,卻不能依賴於自貿區的推廣與複製。如果這樣,就算複製到其他地區,也未必就能産生出自貿區這樣的效果。畢竟,自貿區只是一個範圍很小的平臺,機構設置、人員等也高度精煉。相反,其他地方並沒有自貿區這樣的精煉、精幹機構,複製到其他地方後,龐大的政府機構就足以讓自貿區可以産生良好效果的政策胎死腹中。

  對民營經濟來説,如何才能具備良好的發展環境,最根本的並不是設什麼區的問題,而是對民營經濟怎麼看的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這才是民營經濟發展最急需解決的問題,也是最基本的條件。

  也正因為如此,在發展民營經濟問題上,就更應當立足於民營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去理解和認識,從而給民營經濟發展創造一個更為寬鬆有利的環境。很顯然,轉變政府職能,讓政府成為公共政府,讓政府不再是企業的左右者,而是放手市場、放權企業,讓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讓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是最關鍵的方面。新的一屆政府成立以來,在這方面已經做出了極大的努力。但是,由於沉疴太深、太重,僅僅依靠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等局部性工作,還是遠遠不夠的。更要做的,還是要對政府機關的職能等進行重新定位,讓政府職能能夠適應市場化要求,適應改革的需要,適應經濟的發展。

  在此基礎上,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執行方面,也要依據市場化要求進行,依據企業的需要進行,而不是完全按照政府的意志,按照政府的需要。原則上講,政府對企業不應當出臺過多的政策,尤其是優惠政策。政府的資源,應當站在如何促進就業方面,如何對中小微企業這個就業主體進行有效地支援和幫助,失去這個主體功能的進一步完善。只有這樣,就業和居民收入增長兩個核心問題才能得到解決。

  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各級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出臺的政策、擁有的資源等,能夠用到中小微企業身上的,可以説寥寥無幾。除重要節假日到來的慰問等之外,其他資源都被用到了大路型企業和政府融資平臺等方面去了,都變成了大企業的福利和馬路、樓堂館所等非支撐性方面去了。這對民營經濟發展來説,自然是相當不利的。因為,別説中小微民營企業,就是大型民營企業,也無法享受國有企業那樣的政策優惠和扶持。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地方政府大項目、大企業情結過濃的情況下,中小微企業不僅無法得到政府政策和資源的支援,反而經常受到大企業、大項目的擠壓,使其發展空間越來越小。沒有發展空間,何談發展呢?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很大程度上是被政府人為地惡化的。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要想複製自貿區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是不現實的。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是一個綜合概念,也是非常寬泛的概念。某一方面的改善,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問題。某一局部的改善,也無助於民營經濟整體環境的改善。搞不好,還會形成一種錯覺,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很好了。這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我們並不否認自貿區對民營經濟發展的借鑒作用,前提是,各方面的環境都要能夠對自貿區經驗的複製起支撐和支援作用。否則,就不可能産生良好的效果。在目前的狀態下,自貿區經驗尚不具備推廣和複製條件,民營經濟發展與自貿區並沒有直接關聯,有的只是學習借鑒。要想複製,唯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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