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關於2015年海域使用論證從業人員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5-25 11:31:04 來源:國家海洋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單位及有關單位:
為滿足海域使用論證工作的需求,督促海域使用論證從業人員加強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培養和儲備更多合格的論證從業人員,保證海域使用論證工作品質,國家海洋局決定舉行海域使用論證從業人員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一)各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單位主管論證品質的技術負責人和從事海域使用論證工作的技術人員。
(二)擬申請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的單位中計劃從事海域使用論證工作的人員。
二、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圍繞海域使用論證工作涉及到的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包括海域管理政策法規、海域使用申請審批程式及審查重點、海域使用論證管理制度、海域使用論證技術導則、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技術審查程式及要求、海域使用分類與海籍調查規範等。
試卷題型包括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和論述題等。
未取得過國家海洋局頒發的海域使用論證崗位培訓證書的,參加初級組考試;曾取得過論證崗位培訓證書的,參加高級組考試。
三、考試時間
2015年8月15日。
高級組:上午9:00—11:00;
初級組:下午14:00—16:00。
四、考試地點
本次考試在北京、青島、上海、廣州四個城市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就近選擇考點。
五、報名程式
(一)提交報名申請(7月1日-7月10日)。
本次考試統一通過網路報名,報考人員請登錄海域使用論證網(網址:www.hysylz.gov.cn),以真實身份註冊用戶,填寫相關資訊後生成“海域使用論證從業人員考試申請表”,下載該表以A4紙列印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掃描上傳。
(二)查詢資格審查結果(7月11日-7月20日)。
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按要求修改完善相關資訊後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三)列印准考證(7月21日-7月30日)。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35X45mm)電子證件照片(藍底或白底,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上傳成功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逾期未上傳照片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六、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考試人員可于9月1日後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考試結果。我局對成績合格者頒發崗位證書,證書將寄送至所在單位。
七、有關要求
(一)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報考人員須按照准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無身份證的,須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證明。
八、諮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
(一)報名軟體技術諮詢電話:
張 健022-2401255915522509169
(二)考試諮詢電話:
石 欣010-6804812618601121632
(三)監督舉報電話:
010-68048087
國家海洋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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