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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預約式考試公告(第2號)

  • 發佈時間:2015-03-09 17:29:50  來源:證券業協會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現將2015年證券業從業人員第二次、次三次和第四次資格預約式考試(以下簡稱“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截止日年滿18周歲;

  (二)具有高中或國家承認相當於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報名方式

  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自2015年3月30日15:00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www.sac.net.cn)並按照要求報名。

  第二次預約式考試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15日

  第三次預約式考試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6日

  第四次預約式考試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27日

  (一)報名原則

  報名按照時間優先、繳費優先的原則,由個人網上預約報名。

  1、每位考生每個考試日限報兩個科目。

  2、同一考試日只能選擇一個考點報考。

  3、同一時段多科目同時開考的場次,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個科目。

  4、考生自報名成功之時起至該次預約式考試報名截止日一週前(具體日期詳見考試預約窗口)可選擇退考(退考流程參見《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預約式考試規則》)。退考的考生須間隔一次預約式考試之後才可以再次預約同科目考試,但考生已報名成功的其他科目考試以及報考全國統考不受影響。

  5、單場報名名額已滿後,如有考生選擇退考,在報名有效期內將會再次開放該場次報名,接受考生報名。

  6、已參加預約式考試的考生,須間隔一次預約式考試之後才可以再次預約同科目考試,但不影響報考全國統考。

  (二)繳費標準

  1、每科考試報名費為70元,通過網上銀行繳費。

  2、考生選擇報考科目後須在30分鐘內完成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預約報名;如報考後30分鐘仍未繳費,該科目報考自動失效,需重新報考。

  3、報名成功後,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參加考試等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

  4、預約成功報考的考生,可在考試日前三天開始登錄報名網站列印准考證。考試時間、考場地點將在准考證中明示。

  三、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及考試形式

  考試科目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分析》及《證券發行與承銷》五個科目。

  考試大綱和教材使用2012年版考試大綱及教材。

  考試採取閉卷機考形式,題目均為客觀題。

  單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其中前10分鐘為現場採像時間)。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第二次預約式考試:2015年4月26日

  第三次預約式考試:2015年5月17日

  第四次預約式考試:2015年6月7日

  考試地點安排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杭州、成都、武漢、天津、濟南、鄭州、合肥、長沙、西安、重慶、長春、南昌、福州、昆明、蘭州等20個城市同時舉行。

  五、考試場次安排

  具體科目開放考試場次數量詳見考試預約窗口。

  初定考試場次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

  考試場次科目

  08:00-09:50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

  10:30-12:20

  證券交易

  14:00-15:50

  證券投資基金

  16:30-18:20

  證券投資分析、證券發行與承銷

  六、考試違紀處理

  參加考試人員發生違紀違規行為,協會將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給予取消當場考試成績、禁考一至兩年的處理,並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資訊管理系統;其中執業註冊人員發生違紀違規的,協會還將給予登出其執業證書並在三年內不受理其執業註冊申請的自律處分。

  七、其他説明

  (一)請考生登錄協會網站“通知公告”欄目查詢《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預約式考試規則》及《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預約式考試規則解讀》,對預約式考試相關資訊進行了解。

  (二)考試成績合格可取得成績合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書在協會網站考試成績查詢窗口下載),考試成績長年有效。

  (三)通過基礎科目及任意一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即取得證券從業資格,符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規定的從業人員,可通過所在公司向協會申請執業證書。

  八、特別提示

  (一)考試報名、准考證列印及成績查詢的唯一網址為協會官方網站(www.sac.net.cn),考生應避免登錄其他網站進行上述操作,以免泄漏個人資訊。

  (二)個別網站和培訓機構謊稱可以提供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真題,騙取考生錢財。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輕信,以免上當受騙。考生發現以提供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真題名義行騙,並掌握確切線索的,可以向協會或當地公安機關舉報。

  (三)協會不舉辦考前培訓,不出版考試輔導材料,也從未授權任何機構及個人舉辦相關培訓及出版相關輔導材料。

  (四)自2015年7月起,我會對從業考試改革的相關措施將陸續實施。屆時,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將由原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分析和證券發行與承銷五個科目調整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兩個科目(相關考試大綱已在協會網站公告)。具體考試改革公告將在協會網站另行發佈。

  九、考試報名諮詢電話

  協會網站列舉了考試常見問題及解答,請考生登錄協會網站查詢;考生也可通過考試報名線上客服諮詢相關問題;或者撥打人工服務電話021- 61651128諮詢。

  特此公告。

  中國證券業協會2015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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