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魯甸震後重建大幅減稅促就業
- 發佈時間:2015-05-19 11:37:47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近日,經省政府同意,雲南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及昆明海關聯合下文,進一步明確魯甸“8·03”6.5級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其中涉及促進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按高限執行。
一是對受災嚴重地區的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就業崗位中,招用符合條件的人員就業,按照實際招用人數和實際工作時間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二是對受災嚴重地區因地震災害失去工作後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以及因地震災害損失嚴重的個體工商戶,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