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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曝有仲介收傭超3%

  • 發佈時間:2015-05-18 09:29:46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專家稱隨著市場資訊越來越透明 佣金未來只會往下調

  文/廣州日報記者林琳

  業主張先生想把放盤價提高5萬元,於是跟仲介人士表示只要能賣高5萬元會給額外的“紅包”;買家吳小姐向帶自己看房的仲介提出只要能談低價格會私下“感謝”他。雖然大仲介公司規定不允許收受這種費用,但這種情況在市場上並不少見。近日,瀋陽取消房地産諮詢服務收費定價和房地産經紀服務收費定價,業內人士認為某種程度上更為“市場化”、隨行就市。但也有人士擔心是否因此而令本來的“隱形收入”變得合理,導致二手房交易成本增加。

  現象1

  有仲介對交易雙方收超過3點的佣金

  業主黃先生想把房子以100萬元賣出,仲介銷售人員告訴他能把房子以105萬元賣出,條件是要給他2萬元的額外“辛苦費”,而且沒有收據和發票。黃先生想想,自己能得到103萬元,多得3萬元,還是賺的,於是同意了仲介的提議。

  “之前廣州市政府規定業客雙方佣金合計不能超過3%,但其實也還有不少仲介對業客雙方收了不止3個點的。”一個曾經從事仲介行業的人士孫先生告訴記者, “在市場不太好的時候,業主又很想賣出時,他壓根也就不介意自己是否要給佣金,而買家則默認了自己是要付佣金的。”

  他透露有的仲介在購房合同上只寫收了買家的佣金,這份是三方的合約,提供給三方,另外還會有一張佣金説明書,上面就寫著收業主多少錢、買家多少錢,但是説明書不會給買賣雙方:“所以即使投訴都沒證據。”

  “仲介想要收雙方的佣金,從一開始就會説好操作好,也不會説見人都收,肯定是有把握的才收的。”孫先生補充稱。

  現象2

  買賣雙方為有利交易主動加傭

  事實上,不是所有暗中加傭的情況都是仲介提出的,往往是買賣雙方的意圖。吳小姐看了很久房子才看中一套,但是對於130萬元的價格很是猶豫,談了很久也沒談下來,她相信仲介一定有辦法,但又怕他們不夠賣力,於是提出只要幫自己降低價格,自己願意私下給這個仲介一定比例的“好處費”。

  當業主的房子難以出售或者希望賣更高價格時,往往就會“懸賞”仲介人員,而有的買家也同樣會這麼做,於是也就出現了仲介收兩邊額外的佣金的情況,比如他跟業主説100萬元的房子我能賣103萬元,跟買家説105萬的房子我能以103萬元買到,要求雙方都給自己一定的好處費,這樣,房子最終確實以103萬元成交,他卻賺了兩邊的好處費。

  不過,有的業主和買家卻表示,如果仲介能夠幫助自己達到交易的心理價位,給多一些費用並不是不對的:“他們會更加賣力促成交易,我們私下給些‘飲茶錢’有什麼不對?這並沒有觸犯規定,是人情上的事情。”不過,也有仲介人士向記者表示自己不敢收:“如果被公司查到會很嚴重,還不如努力多成交幾單更好,畢竟現在市場成交情況很不錯。”

  業內説法

  部分城市取消地産經紀服務收費定價

  日前,瀋陽取消房地産經紀服務收費定價。業內人士認為這不算新鮮:“去年7月份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就發文,將房地産經紀收費管理權下放,由省級人民政府管理。各地可根據當地市場發展實際情況,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或市場調節價,也就是説在去年已放開了,之前陸續有天津、寧波、上海等地已在執行。” 搜房網二手房廣州公司總經理謝淦表示,消息剛出的時候,市場普遍的擔心是放開限價由市場調節將會導致收費上漲,但從實際效果來看影響不大,並未出現服務價格大漲的情況:“從各地的收費情況來看目前房産經紀公司的佣金收費普遍在1.5%、2%甚至3%。”

  他認為,現在説全面放開限價,更多的只是給房地産仲介公司和業客雙方多了協商的空間:“在現在網際網路的大背景下,資訊越來越透明,效率越來越高,佣金繼續往上漲幾乎不可能,未來只會往下調。”

  滿堂紅市場研究部的周峰認為,取消上限很合理,自由定價,當市場艱難時,業主給的佣金自然會偏高,市場好的時候,仲介競爭大,就會收得低一點,隨行就市更為合理。不過他也認為很難排除一些“隱形費用”變成合理的情況。

  有業內人士認為,仲介公司對這方面的監管要更為嚴格,而對於市場的問題最好還是由市場去解決:“蓄意欺騙買賣雙方的行為就堅決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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